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明年起 机动车在斑马线上不让人将扣3分

2012-12-24 07:41:50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字号  

    【新闻摘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本月发布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其中表示,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于此次公安部第123号令提高了“车不让人”记分分值一说,郑州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方面是保护行人安全,另一方面则是促使司机文明驾驶,提高自身素质。对此,郑州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对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开始处罚。

    尽管协管员在路口指挥,但在该处斑马线,一些汽车却不避让行人。

  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机动车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2分提高至3分。12月23日,记者调查发现,在郑州部分路段,不少行人过马路时需要和机动车“赛跑”。对此,郑州警方表示,明年起郑州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不礼让行人的现象进行处罚。但机动车遇到行人有翻越护栏、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不列入“车不让人”处罚范畴。

  新规

  “车不让人”最高可罚200元扣3分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本月发布了“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其中表示,人行横道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人行横道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行驶遇有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对于此次公安部第123号令提高了“车不让人”记分分值一说,郑州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认为,这一方面是保护行人安全,另一方面则是促使司机文明驾驶,提高自身素质。对此,郑州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于明年1月1日起,对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让行开始处罚。

  据郑州交巡警一大队民警孟繁勇介绍,目前警方对“车不让人”的处罚是罚款200元、扣2分。

[作者:高鸿鹏 文 记者 李康 图  编辑:赵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