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郑州新闻

河南等八省13位律师致信上海三局委 建议放宽异地高考

2012-12-21 19:17:24 来源: 中原网
字号  

中原网讯(见习记者 张永辉)12月19日,针对异地高考问题,来自北京、江西、江苏、河南、山东等省的13位律师学者一起致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议放宽异地高考条件,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

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户籍无关

012年12月19日,河南省常伯阳律师邮寄建议信,EMS单据

建议信截图

13位律师认为,受教育权是公民享有并有国家保障实现的基本权利,是公民接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关乎公民的人生发展和生活状况。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而平等接受教育是不言自明的真理,法律并未规定公民接受教育需要按区分户籍来不同对待。

“受教育权对每一个公民来说都至关重要。现在社会发展很快,如果缺乏相关专业的知识,很容易就被社会淘汰了。所以活到老,学到老,但是如果没有接受过教育,很难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在教育方面,尤其是国家推动发展的义务教育、高等教育,首要的应该确保公平,不应厚此薄彼。”长期关注教育公平问题的河南公益律师常伯阳说。

放开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门槛不宜过高

《建议信》写道,2012年8月30日,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并特别要求,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由此可见,尊重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放开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

“前段时间,上海市针对《居住证管理制度》(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草稿里区分了A证、C证人员随迁子女则只能在上海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不包括高考。但教育应该是公平的,不应该做这种区分。我们认为,放开异地高考是大势所趋,教育方面我们应该消除差别和歧视,而不是从新设置分类,人为再制造歧视。”建议信发起人、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刘书庆律师说。

“放开异地高考,真的如洪水猛兽那么可怕吗?”刘书庆律师质疑道。

13位上书律师为:常伯阳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姬来松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刘书庆 山东东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刘光明 江西弘道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江苏汇商律师事务所 张麦昌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韩庆芳 韩庆芳律师事务所陆智敏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李洪华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闻 宇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吴魁明 广东金启律师事务所管铁流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

[作者:见习记者 张永辉  编辑:王静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