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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涉嫌假章卖私货 佣金水平悬殊造就乱象

2012-12-21 17:29:00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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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华夏银行之后,又一家银行卷入了理财产品“私售门”。昨日,有媒体报道指出,一股份制银行温州分行一员工(案发后已被开除)涉及一宗理财纠纷案件,并将于近期开庭。该名银行员工涉嫌利用假合同文本和假公章向客户销售“预计综合理财收益率7%”的理财产品,目前公安机关就此事展开侦查,截至记者发稿,该银行方面未作出官方回应。不过,投资者质疑,银行一旦出现类似事件,通过开除员工有逃避责任之嫌,业内则普遍认为,银行开除员工的行为并不能为自己的管理失职免责,而投资者也确实需要多留个心眼,看清投资产品的真面目。

  前段时间暴露的银行理财产品“私售门”不过是“冰山一角”,不断有新的银行卷入这一风波。《上海证券报》的消息称,一股份制银行温州柳市支行一“高”姓员工,以一款“中信投资宝”的产品为名,诱使黄乐琴夫妇先后分12次通过网银汇款2400万元至其私人账户。据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目前该员工已经自首,公安机关正在侦查。黄乐琴夫妇已经起诉该银行温州柳市支行,要求归还2400万元资金。该产品目前仅该夫妇涉及其中。

  银行未就事件作出回应

  “中信投资宝”报告书中指出,该产品是“为贵宾客户提供各类人民币、外币理财产品,满足贵宾客户资产增值的需求,由股票、基金、国债、信托、保险、委托贷款等产品组成。”投资门槛为50万元。

  该报告书中写明“预计综合理财收益率7%”。黄乐琴的丈夫李金育说,“中信投资宝”12份报告书,有的预期收益率为7%,有的为6.5%。值得注意的是,投资取向为“委托贷款”。报告结尾,有客户“黄乐琴”与客户经理的签名,并盖有“某银行温州柳市支行零售业务部”的印章。

  但随后银行告知黄乐琴,其购买的“中信投资宝”这个理财产品是假的,合同文本是假的,公章也是假的。经公安部门鉴定结果显示,报告书上的印章不是真的。已于今年9月12日向公安机关自首的高姓员工也承认印章是假的。

  截至记者发稿,该银行总行未就此事做出回应。温州分行副行长黄自强则称,此事目前公安机关还在侦查,银行方面不方便对外发言。

  “离职豁免”被指霸王做法

  结合此前其他银行的代销产品事件,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可谓乱象丛生。

  有投资者昨日向本报表示,如果之前的事件说是银行“不知情”还情有可原,那员工冒用假公章对于投资者来说就“防不胜防”了,“在银行网点的员工居然会用假公章,银行方面难道就不存在管理的失职吗?”上述投资者认为。

  而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则向本报记者表示,据他了解,银行一线客户经理“接私活”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哪个银行网点要说不知道自己的员工在代销产品,“那肯定是谎话”,这位权威人士称,银行不能用这种方式来逃避责任。

  一位广州本地股份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也指出,银行管理有漏洞、监管措施不到位,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然就辜负了公众对银行的信任”。

  出现此类事件后,银行最先采取的措施都是开除员工。但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银行的内部风控管理让人担忧。因银行员工离职而要求豁免,更是霸王式的做法。因为销售产品时银行员工的身份仍然存在。

  悬殊佣金水平造就乱象

  为何银行员工热衷私售理财产品?这与背后悬殊的佣金水平不无关系。一般来说,员工销售银行本行的产品,佣金率仅为万分之几的水平,部分银行甚至对员工销售本行产品不给分文佣金,而代销的产品则不同,员工的抽成率最高甚至可达5%,两者之间的收益相差百倍。有消息称,在华夏银行前员工濮婷婷私售的“合伙计划”产品,抽成就高达2%到5%,但华夏银行销售自有理财产品,给分行的抽成只有千分之二,落到理财经理个人手中的就更少了。

  持续发生的事件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本报昨日已披露银监会和各地银监局已要求各家银行就代销产品进行风险排查,不少银行均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自查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一位银行业人士提醒,投资者要运用各种手段去了解自己资金的投资标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银行员工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铤而走险将严重损害银行的声誉,银行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阶段。他还提醒:“若是银行销售的产品,其内部一定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而这些都会反映在银行和客户签署的协议上,对投资者而言,一定要把协议看清楚。”记者 刘新宇

[作者:黄政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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