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12月17日电 (谷华 吴加全)在闹市向过往行人演示并兜售微型摄像机、跟踪器、电视棒等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法盲男子杨某17日在江苏大丰受审,法院以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6月8日晚,杨某在大丰市区某超市门口向过往行人演示并兜售微型摄像机、跟踪器、电视棒等器材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微型摄像14台,跟踪器2个、电视棒76个。经江苏省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14台微型摄像机具备通过伪装、隐藏使用方法来拍摄图像及录取语音的功能,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但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归案后,杨某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法院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