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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民房倒塌一死一伤 民众2年前曾反映住房危险

2012-12-17 18:53: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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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宁波12月17日电 (记者 徐小勇 何蒋勇)12月16日中午12时10分,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徐戎三村一幢六层民房突然倒塌。17日上午10点40分许,第二名被困人员在被困了近23个小时后成功获救。目前,该倒塌事件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现场搜救工作已经停止。

  据介绍,倒塌房屋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位于江东区徐戎路,所倒房层为2号楼,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设计,设计于1988年6月完成。上部结构由上虞县梁湖建筑公司施工,于1988年10月1日开工,1989年12月15日竣工。

  目击者:房子是直直塌下来

  据了解,倒塌楼房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徐戎路,所倒房层为2号楼,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设计。事故房屋一个楼梯住了18户居民。16日下午,在住户安置点,倒塌楼房住户杨先生告诉中新网记者,16日上午10点左右他们接到通知要搬离,12点左右眼睁睁看着自家房子倒塌。杨先生妻子回忆称,自己在16日凌晨3点左右听到信箱掉落的声音,早上起来后看到房屋楼梯裂缝很大。对此,多位住户表示遭遇了同样的情况。

  马路对面杂货店的店主目睹了塌楼过程,他告诉记者,房子是直直塌下来,塌下来的一刹那烟尘非常大,都看不到马路对面的情况。

  居委会书记:连我也不相信房子会倒得那么快

  “当时居民不配合搬离,不相信房子会倒,连我自己也不相信房子会倒得那么快。”12月16日晚,江东区明楼街道徐戎社区居委会书记齐云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谈及徐戎三村一幢六层民房突然倒塌时,他还心有余悸。

  接到通知的江东区住建部门赶到现场,给出了“徐戎三村2幢楼房出现多处裂缝,经初步测定被列为不安全房屋”的结论,并要求住户搬离。由此,齐云紧急组织人员通知该楼居民搬离。

  齐云回忆当时他从楼上下来,看到102室铝合金店里还有一个女的,当时硬把对方拉了出来。“刚拉出来房子就倒了,她的手上还有一些伤。”

  在齐云看来,如果不是及时做工作让居民搬离,后果将不堪设想。

  17日凌晨1时,宁波市江东区常务副区长李国宏在通报中称,在落实工作组挨家挨户开展周边8幢房屋人员疏散转移的基础上,已落实了附近7家宾馆共150间可安置房间,全力保障民众基本生活需要;将由住建部门牵头,会同有关专家、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并组织对全区房屋和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排查;城管、消防部门将及时做好倒塌楼层清理工作,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搬迁通知起草分发者说法不一

  中新网记者16日下午在倒塌民房住户的临时安置场所——景佳宾馆采访时看到一份由徐戎社区居委会发出要求住户搬迁的通知,落款时间为12月4日。

  对此,宁波市江东区明楼街道徐戎社区居委会书记齐云和负责起草通知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表示该日期是打字出错造成的。

  负责起草通知的明楼街道城管科冯永峰打开电脑上的通知文件,记者发现,该文件的落款日期是12月4日,文件属性显示“创建时间12月16日10:41:17修改时间12月16日11:02:38”。

  齐云称,通知打出来后一共复印了18份然后盖上了章。“马上交给墙门组长黄夏月让其帮忙分发。”

  根据齐云所说,黄夏月分发通知的时间应该在11时之后,不过黄夏月的回答却完全不同。

  记者再三与黄夏月确认齐云将通知交给她的时间,她一再表示是9点半左右。

  显然,双方对通知的发放时间存在明显的不一致,即墙门组长拿到通知的时间要早于居委会起草通知的时间。

  民众2年前曾反映住房危险

  事实上,2年前倒塌民房所在的小区居民曾向宁波市有关部门反映过徐戎三村房屋存在裂缝等严重问题,要求政府鉴定是否为危房。

  16日下午,记者进入到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到一封民众来信。这条来信发出时间为2010年7月27日,标题为《徐戎三村是否危房》,自称是“住在宁波江东徐戎三村的居民”说:“每天都非常担心,因为我们周边的居民都发现所住的房子很危险,房子有倾斜,裂缝,漏水,漏电等现象非常严重。”

  同年的8月3日,官方回复称要知道房屋是否是危房,需要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才能确定,并给出了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联系电话。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当年负责答复此事的夏姓工作人员称,当初江东住建部门也到现场检查过,不过仅是用肉眼看,没有用仪器进行检测,因为检测需要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需要申请,一般是谁鉴定谁申请。”

  当记者询问夏先生如何得知江东住建部门到现场进行过检查。他称,江东住建部门2009年曾经进行过普查,有填过表。当记者表示,民众来信是在2010年,检查是否针对此次咨询还是仅为一次普查,夏先生却称不知情。

  17日凌晨1时许,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夏海明坦言:“但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我们以后也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再收到类似的情况,市住建委也会同时告之属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安全鉴定机构同步开展工作,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街道书记:倒塌房屋平时有监测但未达到危房标准

  17日凌晨1时许,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孙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江东区好几年前就已经建立了危房监控、监测体系,落实到属地街道,他们对各个社区的危房情况建立了一套监测体系,实时监测整个街道的危房实际情况。发生倒塌房屋,平时是有监测没有达到进入危房标准的范围之列。“‘病来如山倒’。16日上午,居民汇报住房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我们在半个小时之内,赶到了现场,发现情况非常严重,后来情况是越来越严重,看到现场这个情况后,果断采取措施撤离居民。”孙俊说。

  初步原因查明

  对于房屋倒塌原因,宁波市住建委向中新网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经初步分析,因为该楼房建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且由于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砖基础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

  宁波市住建委表示,以上仅是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得出的结论,具体原因还待进一步核实。

  第二位被困女子获救

  16日16时54分,1名女性被从塌楼现场救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7日早上7时许,第二位被困女子被发现。10点40分许,该女子获救,生命体征平稳,被紧急送往就近的李惠利医院救治,成为第二位获救的被困人员。

  据李惠利医院急诊外科主任医师李如兵介绍,病人于17日10时55分送达,情况比想象中要好,思路也比较清晰,当医生进行检查的时候也会做出反应。

  李如兵称,经初步检查发现,病人上半身并没大问题,下肢因长时间挤压有创口,尤其是大腿内侧。已经对病人的头、颈、胸做了CT检查,以排除内伤。

  据悉,16日白天开始李惠利医院多个相关科室的医生就开始待命,医院同时开辟了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宁波民房倒塌共造成一人死亡,一名被困人员获救。

  家属称伤者送医后政府方未来接触

  17日中午,记者在李惠利医院住院部6楼的加强监护病房门前见到了获救女性的丈夫刘先生。刘先生称与妻子都是南京人,自己上午刚赶到现场。当医生告诉他,他的妻子初步脱离生命危险后,才让他稍稍有点放心。他说,自己现在很乱,相关事情都是妻子在宁波的几位朋友帮忙在办理。

  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为止当地政府部门也没与他进行过接触,医院里也没看到政府部门的人过来帮忙处理相关事情。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江东区常务副区长李国宏。李国宏表示正在联系家属,一个家属也已经到了,而且医院也有区政府的工作人员。

  当记者追问李国宏,为何家属说没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帮助处理相关事情?李国宏表示,自己还在救援现场,详细情况还需要了解一下。

  17日下午三时许,中新网记者在倒塌现场看到,救援人员已经停止现场搜救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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