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童某出售个人信息仅是公安机关自身发现并破获的一起案件,属于整个灰色产业链的上游。而转手信息的中间商,购买信息的所谓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广告推销公司,甚至诈骗团伙,从全国破获的案件来看,已具备不小的规模。
郑州市公安局一位长期从事经侦工作的民警介绍,在买卖使用个人信息的整个产业链里,案发多在下游,源头最为难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尤其是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有更多机会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稍有疏漏,就可能出现泄露现象。个人信息经转手贩卖,可获2到3倍以上的暴利。
一个人的户籍、车辆、住宿、航班等信息,对于本人属于私密的领域,而对于一些别有用心者,却意味着一本万利。什么样的黑手在此攫取利益?个人信息如何泄露,又如何转手?不久前,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交警贩卖个人信息案件,从源头暴露出这个暴利黑色产业的冰山一角。
难抵诱惑,交警QQ邮箱卖出万余条个人信息
童某是一个典型的80后,大学毕业后,成为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名警察。工作中可以轻易获取的个人信息,被其视作可换取利益的巨大资源。通过公安内部网络,童某可以查询公民个人人口信息、车辆信息、宾馆入住等信息,而这些内容在网络上都有人花钱购买。
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童某通过开设淘宝网店、QQ聊天、飞信聊天等方式,出售个人信息。短短几个月,非法获利6万余元。案发后,办案人员发现多起转账记录,仅从童某的QQ邮箱已发出的涉案邮件中,就提取出了公民个人信息1.2万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