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2008年,小花在原阳县太平镇某中学读初一。有天晚上,班主任兼学校教导主任把小花叫到办公室,不顾小花的反抗强暴了她。
2009年末、2011年初,这名班主任再次强奸小花,并导致小花怀孕。为此,小花独自一人到某黑诊所堕胎。
2011年中考前,这名已婚的班主任威逼小花写下婚约,否则不让她参加中招考试。婚约内容大致:这辈子非他不嫁,并要还为其生一个儿子……
2011年,小花上高中后,该班主任冒充小花家长给小花高中班主任打电话,对小花进行威胁,如果不同意,将把婚约复印成多份印发到原阳县各个学校,让小花永远无法做人。
大河网讯(记者 王书栋)12月3日,一网友微博爆料称,原阳县太平镇一中学教导主任致使一留守女生堕胎被刑拘,受害人家属在要求县教育局追究学校责任时遭雷人回应,该教育局一位负责人告诉受害人家属,“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漫天野地里,你们是不是还要追究漫天野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