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1月28日电 (李爱平 贾培艳)内蒙古交通总队28日发布消息称,今后凡出现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现象,吸毒者的驾驶证将会被注销。
内蒙古交通总队“透露”,目前自治区交通部门已经把有吸毒史的驾驶人,按照吸毒种类、时间、程度和进出戒毒所次数等分类归档,建立了详细的“毒驾”安全隐患排查基础台账。
记者获悉,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内蒙古交通部门将通过吸毒人员数据库,核查申请人有无吸毒史,对发现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或有精神病的,不予受理,已受理申请的,中止业务,不予核发驾驶证。对核实的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人,予以注销驾驶证。
此外内蒙古交通总队还发布消息称,交管部门在日常道路执勤执法中,对查获驾驶人涉嫌吸毒驾驶机动车的,将按规定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有困难的,将被移送到禁毒部门或有资质的禁毒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