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我国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
(11月27日《新京报》)
部分居民因工作变动、居住地迁移、家庭收入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不得不先后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但过去由于三大保险“各自为政”,互不往来,各有各的缴费年限和领取年龄,这让参保者非常头疼,因为同时缴纳对于许多打工者来说几乎不可能,最终只能放弃前者。现在,三大保险可以衔接转换,这无疑是一件大好事。
但细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不禁感到很失望,因为这个“三大保险互转”政策设限太多,与民意的差距不小。
其一,按照这一暂行办法,参保者要想转换自己的险种,就必须要参加两种或两种以上养老保险制度,否则无法享受。这也就是说,那些只缴一种养老保险的人,将失去转换权利。而事实上,由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要比其他两种保险高得多,许多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居民都期盼能直接转入职保,哪怕补缴相关费用也行。
其二,就算居民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及其他两种保险中的一种或两种,要想将新农保、城居保与职保进行衔接,那也不是毫无条件的,必须要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这无疑变相剥夺了那些工作不稳定、收入波动大的劳动者转入职保的权利,因为这当中有些人很难将缴费较多的职保一交就是15年。
其三,即便有人完全具备了将新农保、城居保与职保进行衔接的所有条件,那事实上也不会获取到多大的好处,因为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如此“归零”,你说这样的转换还有多大意义?
而与这种处处限制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截然相反的是,居民要想从职保转入新农保、城居保就容易多了,甚至可以说是一路“绿灯”,既没有“必须缴费15年”这一限制,也不将先前的职保年限作废。当然,这也有前提,那就是职保中的统筹基金不得转移。
不难看出,这个《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其实是在严格限制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原因就是如果敞开大门让更多的人无条件转入职保,那国家就要进行高额的补贴。可老百姓却认为,国家现在这么富有,理应拿出一部分钱来鼓励人们加入职保。更何况,将三种保险制度逐步统一,实行全国一种养老金模式,推进社会公平,让更多的人获更大的实惠,应该是一个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