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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老鼠”增两倍 香港警方出新招“灭鼠”

2012-10-29 15:53:00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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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多个钻透航空法例空子的内地不法集团,近年大肆在往来内地、香港至东南亚的航机上偷取乘客放在机舱储物柜的财物,由于飞机的司法管辖权受国际公约限制,即使发现窃案甚至捉到疑人,航班升、降两地的国家都未必有管辖权,一度令包括香港、新加坡等多个国家警方大为头痛,最终只能放生这些“机舱老鼠”。不过,香港警方自今年第三季改变策略,以《航空保安条例》的“扰乱秩序”进行检控,卒成功将法例权限放大,把多名窃匪绳诸于法。

  新加坡警方今年五月突然发出警示,指有来自内地的不法之徒专门在飞机上偷窃乘客财物,呼吁航空公司和乘客要提高警惕。星洲警方如此紧张,皆因当地的机舱盗窃案今年大幅上升,五个月内即有十八宗;而去年全年却仅得一宗。

  多受内地不法集团操控

  同为国际航空中心的香港,情况也不遑多让,香港警方资料显示,过往甚少发生的机舱盗窃案大幅飙升,去年便接获二十一宗,今年首三季更大升近两倍至六十四宗。

  警务处机场警区指挥官萧泽颐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近两年揭发的“机舱老鼠”案件,大多涉及内地河南及江西两省籍的不法之徒,他们以二至四人一组,主要在往来内地、香港至东南亚的新加坡、越南和泰国的航班上犯案,且大小通杀,案中损失的财物金额由三千至二十万元不等。

  萧泽颐解构“机舱老鼠”犯案手法称:“他们会有一个人专门负责寻找猎物,待目标人物登上机舱将载有贵重物品的手提行李放进储物柜后,即通知其他同党下手,最常是趁其他乘客仍陆续登机、大多储物柜还未关上时,即浑水摸鱼地偷取目标行李中的财物,亦有在飞行途中假装取东西,趁机下手。”

  专选择平价短途机落手

  为免物主中途发现损失,惊动机组人员而人赃并获,“机舱老鼠”不会向个人电脑、电子产品等难以收藏的东西下手,主要偷取现金并会迅速分散转交给其他同党收藏。“机舱老鼠”还特别选择短途航班和需要多次转乘的航机作案,原因之一是这类飞机票便宜,如内地多程转航往东南亚的机票最低只需六百多元人民币,可节省成本;另一理由则是涉及飞机的司法管辖权问题。

  飞机的司法管辖权涉及复杂的国际公约,通常只有航机的注册国、租用飞机人的营业地所在国,以及飞机降落地国拥有司法管辖权,“机舱老鼠”专在多转乘的飞机犯案,便可避免受到有司法管辖国的执法部门制裁;同时,若窃贼作案时未能被当场“断正”而事后才被揭发,就连飞机降落地国也因无法确定案发时飞机所在位置而失去管辖权,故即使最终捉到窃贼,也要引渡往有管辖权的国家受审,但不少国家根本不愿意为这类“轻微罪案”费时失事,结果窃贼得以逍遥法外。

  空中作案司法难介定

  萧泽颐不讳言说,警方去年和今年初接获的案件中,不少个案因欠缺证据及司法管辖权问题而难以检控,“我们最初用盗窃罪告他们,但犯案人士不只一人,赃物可能不在落手的人身上,便没有足够人证及物证指控,加上难以确定犯案时飞机所处的领空位置,好难界定执法权谁属。”

  不过,警方经详细研究,终于今年六月找到突破点,向律政署建议引用《航空保安条例》的第四百九十四章的第十二(B)(3)进行检控,该条例列明“任何人在飞机上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以致危及或相当可能会危及该飞机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即属犯罪。”

  萧泽颐谓:“在飞机内进行不当行为令乘客不安,如滋扰空姐、打架或偷窃都属不当行为,可以利用这条法例检控,而警方自今年六月二十八日引用此例检控,迄今已成功检控五名犯人,各判入狱二至四个月。”

[作者:程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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