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户将免税4900万元左右
2011年1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郑州市国税局表示,此次出台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将减轻相关产品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促使企业让利于民,为平抑物价发挥积极作用。
郑州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处贾少军处长说,这是继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后又一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将切实减轻从事相关产品流通企业、个人等从业者的税收负担。
“过去,商超等企业销售相关肉蛋产品一般要按13%缴纳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后企业经营负担减轻。初步统计,郑州市因该项政策减收增值税4900万元左右。”贾少军处长说。
大型商超和肉类连锁店最享实惠
免征政策执行后,将有多少商户受到影响?
贾少军处长说,去年年底郑州市将增值税的起征点调为2万元,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的个体户都不用再缴纳增值税,而该政策涉及的个体户占到郑州所有商户的80%左右。因此,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征后,对这80%的商户都没有影响。
不过,对丹尼斯、双汇这些经营肉蛋类的大型商超来说,此项政策是个绝对利好。郑州市双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邢辉就很高兴,他们公司旗下在郑州拥有的双汇连锁店共30多家,实行的是汇总纳税政策,获悉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免了之后,他们进行了紧急测算,初步测算,公司一个月省下的增值税高达5万元。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连锁店规模都不大,每个店的日均营业额在5000元左右。省下的这5万多元增值税,占到我们公司缴纳国税总税收的30%。”邢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