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警方:没人强迫,她们都是自愿卖淫
办案民警:这起案件不属于“强迫卖淫”,“陈哥”和小宇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实施控制,这些女孩均为自愿卖淫,有的家庭条件还不错,贪钱让她们走上歪路,分赃不均才有人报了警。
报案人婷婷:他们承诺五五分成,但后来变成了二八分成,我只拿二成。第一个月挣的钱有好几万都算押金,每个月也只发1万元左右生活费。我每天至少接1个客人,1个月可以赚10万左右,“大头都被他们抽走了,我们都觉得上当了。于是,我就联合了另外3个常州女孩商量着逃走。
组织卖淫者小宇:我们之所以只发“基本工资”,是怕女孩走人,如果有钱在我们这儿,她们就会乖乖听我们的话。
卖淫女孩小丸:你(记者)不要拍照,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小丸是广东人,曾做过陪酒,而后进入“陈哥”的团伙。但发现“陈哥”抽头太多了,便跑回广东,今年7月,“陈哥”再次叫她来常州,并许诺更高的分成。)
办案民警:她们认为自己是“援助交际”,并适当收了点钱,然后拿这钱去购物和享受。
也有例外:卖淫女孩小英因为家境贫寒才走上这条路,因为没有任何的卫生、避孕措施,没多久就染了性病。归案后,她得到了治疗。(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