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目前已累计开工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约5600万平方米、约75万套,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上海在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中,坚持保证基本需求和引入优质资源相结合,尽力满足“开门七件事”的基本需求。其中包括加快推进三级医院建设、提升二级医院能级、普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卫生站,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与大型居住社区在建教育公建进行协作、配对,以及加快商业、银行、邮政、文体、敬老等公建设施的配套和服务。
据了解,上海还将对在建基地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安排77亿元市级建设财政补贴,努力推进配套项目与住宅建设同步。目前,顾村、江桥、康桥、周浦、航头、浦江、君莲基地的商业等设施已建设交付。
经适房累计签约年底将达4万户
刘海生介绍,到9月底,本市廉租房累计受益家庭9.2万余户,其中在今年1至9月新增受益家庭5500余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同时,上海经适房经过连续3次放宽标准后,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线由最初的2300元放宽到5000元,人均财产线由最初的7万元放宽到15万元,本市城镇户籍年限由连续满7年放宽至连续满3年。截至目前,全市面上已开展了三批次申请供应工作,完成配售签约家庭约3.2万户。各区(县)正在抓紧推进2012年新一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预计到今年底,累计配售签约户数将达到4万户。
在公租房方面,为有效解决引进人才、外来从业人员的阶段性居住困难,上海已出台鼓励产业园区、单位建设单位租赁房的政策,并将继续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用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来沪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等各种类型的单位租赁房。
今年1至9月,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已完成供应或配租约1.2万套。
动迁安置房供应力度加大
经过多年努力,本市城镇市民人均居住面积已经达到17平方米,比改革开放前(4.5平方米)增加了近4倍。不过,目前中心城区还有约600万平方米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住房结构差、居住环境差、居住面积小,居住者大多是低收入者。
为有效满足旧区改造的需要,自2002年起上海启动建设征收安置住房,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限定价格,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搭桥”定向供应旧区改造和市政重大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拆迁)居民。
沪上征收安置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力度不断加大,仅今年1至6月份,市区两级征收安置住房已累计“搭桥”供应约4.16万套、346.8万平方米。(记者 唐玮婕 实习生 王肖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