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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诉涉案8亿走私案 检察官揭琥珀走私利益链

2012-09-14 08:24: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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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查获的走私琥珀。资料图片

  深圳公诉涉案8亿元走私大案

  检察官揭琥珀走私背后利益链条

  琥珀是一种珍贵的有机宝石,被誉为“最轻的珠宝”,具有极高的观赏和药用价值。近几年来,琥珀开始在国内流行,价格节节攀升。

  由于琥珀的产地主要在国外,于是不少人打起了走私琥珀的主意。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深圳市昌诘工艺品有限公司涉嫌走私琥珀一案提起公诉,该案无论走私案值还是偷逃税款,都堪称国内最大的琥珀走私案件。

  琥珀变身“松香”

  2011年4月19日,深圳市昌诘工艺品有限公司向深圳机场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松香”,规格为“无牌无型号、黄色固体、不规则形状、生产胶水用”。海关在取样送检后发现了蹊跷:这些“松香”竟然是天然琥珀,该票进口货物涉嫌伪报品名,偷逃关税。

  琥珀是埋藏在地下的松树松脂,经过数千万年形成的树脂化石,其主要成分是树脂。松香则是一种化工原料,其来源于松树树干流出的油的高温凝固物,其主要成分也是树脂。两者外观相似,化学成分类似,常人很难区分。琥珀的关税一般是3%,而松香的关税在2011年以前是8%,之后调整为10%,但由于琥珀价格是松香价格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把琥珀伪报为高税率的松香后,走私分子依然可以获得巨大的非法利益。

  海关随即调取了昌诘公司的历史进口资料,发现该公司经常进口“松香”。一个工艺品公司进口这么多化工原料,其中必有“猫腻”。经初步调查,2011年5月27日,海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查缉,现场查获涉案琥珀原料500余公斤,并查扣一批重要的书证、物证。

  海关进一步侦查查明,昌诘公司是台湾人在深圳开设的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公司负责人杨某治指使其公司副总经理刘某云、国际贸易部负责人陈某轩等人,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通过货运渠道或快件渠道,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方式,累计进口琥珀原料232吨,价值8.28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1.2亿元人民币。2012年1月13日,海关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监管具有滞后性

  除了伪报松香进口外,昌诘公司还曾以低报价格的方式大肆走私琥珀。2006年11月至2008年6月,昌诘公司通过代理商,从福州海关申报进口琥珀原料8票,总净重共计197.2吨,但单价低报为1美元1公斤。而当时国内琥珀的市场基准价为每公斤人民币4000元左右。仅这批琥珀,偷逃税款就达到9454.6万元人民币。

  为何这种走私方式能够长时间不被发现?办案检察官齐卫华解说了其中原由。原来,过去琥珀艺术品收藏者很少,在国际市场上行情平平,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宗教文物市场的盛行,琥珀才开始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地流行,收藏者日益增多。尤其是近几年来,许多欧美艺术品爱好者也加入了竞相争购的队伍,促使琥珀一跃成为收藏品市场的新宠,其市场价格一路攀高。但国内市场对琥珀价值的真实了解程度,远远落后于其市场炒作程度,监管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琥珀原料的国际交易价格,按照质地和大小,每公斤从几千元人民币到几万元不等。随着天然琥珀的产量越来越少,各种造假方法层出不穷,大量的人造热压琥珀进入市场。天然琥珀和人造琥珀外观上无太大区别,但只有天然琥珀具有收藏价值,因此两者价格有天壤之别。琥珀市场鱼龙混杂、价格混乱的状况,增加了监管部门对琥珀实际价值的鉴定难度,实际上也增加了监管难度。”齐卫华说。

  恶性竞争助长走私

  检察官告诉记者,昌诘公司并没有进出口权,其原料进口必须依靠进出口代理公司。而正是由于进出口代理公司、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使得这些企业甘愿为走私犯罪提供配合,甚至出谋划策。

  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昌诘公司从波兰、立陶宛、俄罗斯等地采购琥珀原料运抵香港后,委托深圳市豪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申报进口。豪欣公司的负责人邱某建明知昌诘公司进口的是琥珀,却主动建议昌诘公司将琥珀伪报成树脂,以少缴关税。后来,又建议他们改报为松香。之后豪欣公司虚构进出口单位,伪造一系列报关单据,以松香的品名进口了14票琥珀,总净重为21.4吨,偷逃税款人民币1398万元。

  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昌诘公司以包税的方式委托一家货运公司代理进口琥珀原料。经过层层“炒单”,即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将承接来的客户货物进出口运输订单,以更低的代理费用(包含关税、运输等费用)转委托给下一家代理公司,层层赚取代理差价,报关代理费用从第一手每公斤20余元人民币跌至最后一手每公斤10元。

  由于运输费用是相对透明和固定的成本,后接手的代理公司为提高利润,只能想方设法在少缴关税上做文章。最后接单的货运公司将天然琥珀原料拆分成小件后,以松香块样品、加工用松香块样品、树脂块样品等品名,通过快件渠道向东莞海关申报进口。这些琥珀净重14.9吨,偷逃税款人民币1226万元。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走私犯罪的背后,往往活跃着很多进出口代理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它们为牟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引诱、配合客户走私,而案发后则以不知情为由推脱责任。如果任由这种行为蔓延,会严重侵蚀国家的税收环境和国内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力手段强化监管。”为此,办案检察官建议,要加强对国内报关和货物运输代理市场的监管,针对进出口企业和货运代理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完善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从长远看,这也是净化执法环境、建设诚信社会的应有之义。

  记者还发现,昌诘公司有部分走私琥珀活动是通过外地海关进行的。其为何要舍近求远,费时费力?检察官齐卫华认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海关监管环境也不同。像深圳海关、黄埔海关、拱北海关等一线海关,每天货物进出量巨大,监管非常严格。但有的较偏僻的海关为增加税收,更注重吸引客商、货物的进出,监管就有所放松,让走私分子有机可乘。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大背景下,如何保持执法的统一尺度,值得研究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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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从越南走私柴油可获得暴利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人王武便与林平、何文武组成“大公司”,合伙从越南走私柴油。为了方便“偷油”,他们还在防城港市一小村庄的中越界河中铺设输油管道,将柴油从越南输送到中国境内。短短4个月里,这伙“油耗子”走私柴油达4.7万多吨,偷逃税款达1.19亿多元。9月10日,这起广西史上最大的走私成品油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说“法” 加强监管遏制走私行为

  随着收藏者对琥珀艺术品的热情上扬,旺盛的市场消费需求以及背后巨大的利润空间,加之对进出口代理公司和货运代理公司的粗放监管,不断刺激着不法分子的走私欲望。要控制走私行为需多管齐下,除国家海关要加强查验力度外,还要加强监管,尤其是对国内报关和货物运输代理市场的监管,同时还要加大对走私行为的惩罚力度。(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孟广军)

[作者:肖媛媛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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