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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西平贪腐细节披露 “摆平”事故敛财近900万

2012-08-23 10:24: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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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 利用权力,强行入煤矿干股。如果矿主不同意,则以借款收利息的形式敛财

  ● 利用办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机会大肆敛财,不仅收受贿赂,还为利益相关者争夺煤矿资源

  趁煤矿发生安全事故“发财”;入干股借贷款“分红”;靠评估签发证件“收费”。9年间,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副局长王西平,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受煤老板“好处费”共计899.55万元。

  “被告人王西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1月1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西平进行一审宣判,判决书长达38页。

  听到判决结果后,王西平显得很平静,似乎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最终没有上诉。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向《法制日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起煤矿“蛀虫”大案的详情。

  重庆煤炭行业的“铁三角”

  将手中职权看成了寻租筹码的王西平等人,在重庆煤炭行业里,上演了一幕疯狂的敛财丑剧

  1980年,17岁的王西平考入中国矿业大学采矿专业。1985年毕业后,王西平在重庆松藻矿务局从生产技术处实习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做起,此后,相继担任重庆石壕煤矿副科长、科长、副矿长、矿长。

  2000年至2009年间,可谓王西平事业的“黄金期”。2000年8月15日,王西平担任了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2005年3月9日,担任重庆煤监局渝南监察分局局长;同年10月31日,升任重庆煤监局局长助理兼安全监察处处长。2006年7月14日,王西平担任重庆煤监局副局长。

  就在王西平的事业进入“黄金期”之初,他认识了搭档吴俊根。吴俊根在2000年8月15日担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副主任,并在2005年3月9日起担任渝南分局副局长。在王西平升任重庆煤监局副局长时,吴俊根担任了渝南分局局长。到2008年2月2日,吴也升至重庆煤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

  将手中职权看成了寻租筹码的王西平等人,在重庆煤炭行业里,上演了一幕疯狂的敛财丑剧。

  摆平矿难事故铺就“财道”

  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在早期担任重庆煤监局綦江办事处主任时,王西平曾对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何某加以“关照”,让何某于2003年年初顺利承接了办事处的综合楼工程和职工住宅修建工程。

  这次关照让王西平获利匪浅,收到了第一笔“感谢费”。在工程承建期间,何某利用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和春节、端午节等节日,共送给王西平人民币21万元。

  不过,王西平的获利“财道”更多则是通过给煤老板“摆平”安全事故而铺成的。

  2003年3月,重庆綦江县黄矸塘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了得到从轻处理,煤矿负责人冯某向时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的王西平求助,并送给王1万元。此后,为得到王西平对煤矿的继续关照,冯某又在2007年春节、2009年春节分别送给王西平1万元。

  2005年3月,重庆市武隆县陈家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渝南分局负责处理该事故。该矿矿主陈某找到了时任渝南分局局长的王西平帮忙。最后,事故的处理结果为罚款和停产整顿。为了表示感谢和关照,陈某先后给王西平送去12万元。

  2005年4月,重庆市万盛区铜鼓滩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同样,为在事故处理中得到关照,矿主杨氏兄弟找人“协调关系”。但协调人秦某却反馈给兄弟两人一个信息:渝南分局有些领导想要入股煤矿。由于杨氏兄弟的反对,经一番“讨价还价”后,王西平最终收到杨氏兄弟四处贷款借来的17万元。

  入干股强行借款分“红利”

  如果入干股不成功,只要是王西平等人看准的煤矿,仍有“策略”来应对

  事实上,在被杨氏兄弟拒绝入股前,嫌钱赚得少、赚得不够快的王西平等人就有了成功的操作模式。

  2003年4月,重庆宝丰煤炭石油有限公司经营的南川新世纪煤矿发生瓦斯事故。该公司董事长周波为得到关照和顺利通过整改验收,认识了时任重庆煤监局綦江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主任的王西平,并送给王西平一个两万元“红包”。

  事后,周波在2004年年底购买贵州川威煤矿时,王西平、吴俊根与他协商,由王、吴两人各投资75万元入股,各占10%的股份。考虑到自己经营的煤矿经常发生小事故,为得到继续关照,周波同意让两人入股。

  但是,称自己没有现金的王西平只拿出一套抵价38万元的房子入股,吴俊根也只拿出37万元入股,而剩余的出资款则从日后的利润中扣减。2008年5月,川威煤矿关闭,周波收回了本金和利润1380万元。在多次催促下,王西平获利共计41万元。

  王西平等人利用手中权力“如法炮制”的类似情形并不在少数。

  2005年9月,重庆万盛营寨煤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矿主张昌谊联系到王西平并疏通了关系。不料一个月后,该煤矿又发生安全事故,致两人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直想入干股的王西平等人抓住了机会,而看到“事态已严重”的张昌谊只好同意。

  经谈判商定,张昌谊每年分给王西平等人煤矿年利润的15%。不过,从2007年开始,不论盈亏,张昌谊每年都向王西平等人支付人民币150万元。

  当然,如果入干股不成功,但只要是王西平等人看准的煤矿,仍有“策略”来应对。

  2006年年初,王西平等人打算向已把煤层揭出来的武隆县洛英山煤矿投资入干股,而经济上不差钱的矿主向业文拒绝了王的“好意”。

  但慑于王西平的职权,向业文最终还是同意了王西平等人另提出的“借款”建议,向王西平、陈洪强等人“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每年固定支付“利息”20万元。

  为利益相关者争夺煤矿资源

  对于王西平等人见缝插针的行为,重庆市南川区一矿主吴某深有体会

  除了帮煤矿主“摆平”安全事故外,王西平等人还为利益相关者争夺煤矿资源。

  2005年上半年,重庆市南川区欣顺煤矿业主罗某因煤矿经营与南川区水洞煤矿争煤矿资源,请时任渝南分局局长的王西平帮忙协调。罗某对王西平称,水洞煤矿手续不齐,希望王安排人对水洞煤矿进行查处,以便自己能低价购买矿产资源。

  应罗某的要求,王西平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对水洞煤矿进行了查处,罗某以120万元的低价拿到了煤矿资源地段。为了感谢王西平,罗某逢年过节“回报”王西平共计6万元。此外,在罗某表哥赵某经营的南川潼仪煤矿发生矿难时,王西平于处理事故的当天晚上就获得两万元关照费。

  2007年7月,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建议重庆博赛集团下属重庆市南川区大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庆市南川区石鱼煤矿。石鱼煤矿业主严某得知此事后,找到时任重庆煤监局副局长的王西平,送去5万元希望煤矿暂不被兼并。此事暂缓后,直到2008年7月,石鱼煤矿被水淹没,经协调才正式被兼并。

  对于王西平等人见缝插针的行为,重庆市南川区一矿主吴某深有体会。

  吴某称,早在2005年渝南分局刚组建时,王西平第一次来南川检查工作,为树立威信,就对吴某等人开的几个煤矿开刀。当时,在矿主们看来的小问题小隐患,在王西平看来则是大问题,每家煤矿都罚款两万元。由于王西平随时可以去检查煤矿,为此,吴某先后给王西平送去3万元以求关照。

  签发安全许可证成“摇钱树”

  在办理和延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王西平非法收取了多个煤矿主的财物

  2004年4月19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审议通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办法要求,为严格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煤矿企业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然而,这竟变成王西平等人的“摇钱树”和“聚宝盆”。在办理和延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王西平非法收取了多个煤矿主的财物。

  2005年1月,綦江县石壕长宏煤矿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同年4月8日,该矿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被停产整顿。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也被停滞。

  于是,该矿业主赵久富于2005年7月请时任重庆煤监局局长助理兼安全监察处处长、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成员、重庆煤监局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主任的王西平为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4个月后,长宏煤矿顺利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此,王西平不仅接受了1万元好处费,还对赵称自己刚调到重庆工作,没有车上下班,想“借”一台车子用。心领神会的赵久富随即为其提供了一台二手轿车。

  2005年12月底,重庆市南川区国华矿山设备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拍卖,购买了重庆市南川云华煤矿,并取得了云华煤矿的采矿权。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该矿法定代表人杨国华请王西平帮忙,并送来5万元。

  2006年3月,重庆市南川区三岔河煤矿一承包经营者郑照中,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找到王西平帮忙。“胃口大开”的王西平共收受郑照中31万元。

  借助评估中介额外“创收”

  总觉赚钱不过瘾的王西平开始利用手中职权建立可供自己操作的安全生产评估中介

  2004年,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研究院重庆科林安全生产评价咨询事务所在重庆市万盛区、南川区等地开展煤矿安全评价工作,重庆煤监局渝南分局负有审批评价报告的职责。

  该所负责人张某为得到王西平、吴俊根关照,承揽煤矿安全评估的业务,先后送去24万元。其中,王西平分得12.5万元,吴俊根分得11.5万元。

  看到此业务领域“钱景光明”,总觉赚钱不过瘾的王西平开始利用手中职权建立可供自己操作的安全生产评估中介。于是,王西平找到了当初同意他入干股的煤矿业主周波。

  2006年9月,在分管安全评估评价工作中,王西平让周波担任重庆创诚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彼时,重庆从事煤矿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约有10家左右。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13号令《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指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特定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实行地区保护。

  当时,担任重庆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的牟维华了解到中介机构划片区垄断经营,各公司之间有矛盾,有单位提出要实行市场竞争。

  于是,在2007年,牟维华草拟了一个通知,提出中介机构对煤矿安全评价实行划4个片区,由数个中介机构在片区自由竞争,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但这个报告给副局长王西平审批时,直接改成“实行工作区域责任制”,删掉了自由竞争的意见。

  正是王西平主导划片区垄断经营工作思路,使重庆创诚公司有条件得到几个区县指定的评估业务,而且安全技术咨询专委会又定在创诚公司,对周波而言做生意更有优势。

  为表示感谢,周波出资60万元支付王西平的门面房款,并在王提出购买轿车时,拿出20万元。王西平先后共收受煤老板周波所送人民币126万元。

  ■链接

  2007年5月28日,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受贿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继太原市万柏林区安监局原局长郝俊亮、杏花岭区安监局原局长奥建荣、盂县安监局原局长韩斌、交口县安监局原局长武小莉等人之后落马的山西省内又一个安监局局长。

  从2003年到2006年几年间,闫全维收受的600多万元巨额钱财,全部来自一个煤矿老板。2003年10月上任不久的闫全维,在梭峪乡政府批准对一座名为“会立二矿”的煤矿进行公开拍卖中,与古交市裕龙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闫林则联手“合作”,取得了会立二矿的承包权。没花一分钱,闫全维就拥有了这个起价3000万元煤矿的50%股权。就是这座倾注了闫全维“诸多心血”的煤矿,彻底葬送了这个安监局长的仕途。

  ■说“法” 建立防腐安全网需内外同修

  预防腐败,首先需要领导干部加强自己的觉悟意识与法治品性,为自己树立防腐拒变的强大绝缘体,在防微杜渐中按照规范内容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同时,完善的制度建设也是防止腐败发生的必要配套和有力保障。在制度运行中的薄弱层面或者易寻租环节,必须进行周全的事前考量,建立有力的监督与审查机制,以阻隔利益需求者乘虚而入的不良势头,斩断市场经济活动中随时可能发生的利益交易链条。本报记者徐伟

    本报实习生李春光

 

[作者:宋亚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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