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回生源地就业纳入政绩考核
确保应届生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将回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政绩考核的约束性指标,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0%以上。
山东省将深入实施“岗位拓展计划”,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渠道,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山东同时将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引导和带领一大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深入实施“基层就业项目计划”,大力开发社会管理和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服务岗位,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记者 魏海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