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北京海淀区在内的全国273个县(市、区)将试点开展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民政部日前下发《关于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合理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既可以按照贫困患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确定救助范围,也可以按照其所患病种确定救助范围。
探索12大病救助办法
今年3月,民政部、卫生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从2012年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先从医疗费用高、社会影响大的病种起步,逐步扩大救助的病种范围。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度精神疾病等病种,将优先纳入救助范围。并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水平。
此次《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在确定救助范围时,农村医疗救助要优先将尿毒症等8类大病纳入救助范围,积极探索肺癌等12类大病的救助办法;城市医疗救助可结合实际,确定救助范围或病种。
探索贫困患者转诊机制
作为救助工作的牵头单位,民政部要求,各试点地区应努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救助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对于政策范围内,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2012年要不低于50%;到“十二五”期末,不低于70%。
民政部还建议,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转诊机制,以切实加强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 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
卫生部部署公立医院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记者昨日从卫生部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获悉,北京全面推行“医药分开”试点后,每年预计可节省医药费支出19亿元。自友谊医院启动试点后,因外地患者医事服务费报销存在政策障碍,外地患者就诊数量较试点前下降一半。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昨天表示,2012年是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开”的第一年。今年各地应以支付方式改革为切入点,破除医药补医;要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自2010年7月起,进行了总额预付和按疾病相关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从1至5月的情况来看,4家总额预付试点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可比价格减少15.1元,下降3.5%,次均药费减少1.3元,下降0.5%;住院例均费用减少1384元,下降8.3%。6家DRGs试点医院中,有4家医院的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友谊医院下降1204元,下降7.5%,北医三院、宣武医院略有上升,但也低于全市三级医院的上升水平。
马晓伟还表示,目前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各地应当利用好基本医保资金,解决群众看大病贵的问题。
- 友谊医院
医事费难报销外地患者减半
作为大城市的大型综合医院,友谊医院的“医药分开”试点改革,被视为开始“啃起”公立医院改革的“硬骨头”,也标志着医改进入深水区。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在工作会议上表示,友谊医院实行“医药分开”试点至今,医院收入中,药占比从56.46%降至46.73%,降低的主要原因既有取消药品加成因素,也有医生的诊疗行为趋于规范、减少“大处方”的因素。
同时,医保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从449.97元降至381.51元,减少68.46元,下降15.21%;次均药品费用从344.42元降至241.02元,减少103.4元,下降30.02%。试点还有效引导了患者有序就医,对于普通号的需求数量,首次超过专家号,意味着专家号“一号难求”的局面有所缓解。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北京三级医院诊疗量为5554万人次,医保患者大约占50%以上计算,在北京全面推开试点后,每年预计可节省医药支出19亿元以上。
该负责人也坦言,试点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未在北京参加医保的外地患者,其医事服务费纳入报销依然存在政策障碍,这导致部分外地患者就医负担加重。数据显示,自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以来,外地患者就诊数量较试点前减少了一半多。
据悉,朝阳医院的“医药分开”试点也将于近期启动。
- 评估报告
9城市设医管局
昨日,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在会议上,公布了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评估报告。吴明教授表示,今年年初对17个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调查显示,至去年年底,已有9个试点城市成立医管局,其中8个设在卫生局,与北京市医管局的模式相同。
大医院医务人员
月均4500元
报告还调查了130多家医院、7000多名患者,并访谈医务人员、院长等。结果显示,患者对公立医院的整体满意度比较高,对医院环境、医疗技术水平等,85%以上患者表示满意,但有部分患者认为医疗费用比较贵。调查还指出,三级、二级、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平均待遇分别为4500元、3200元、3000元。
- 数说
友谊医院试点“医药分开”至今,医院收入中,药占比从56.46%降至46.73%。医保患者次均医药费用从449.97元降至381.51元,减少68.46元,下降15.21%;次均药品费用从344.42元降至241.02元,减少103.4元,下降30.02%。(记者魏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