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国聚焦

湖南男子做警方卧底8年 无妻无儿嫌钱少跳槽富士康

2012-07-19 12:41:22 来源: 光明网
字号  

  尴尬

  奖励不够做路费

  “我花了两三年时间,协助警方将几个由湖南人组织的犯罪团伙彻底铲除。”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七八年,阿洪谈起辉煌“战绩”仍难掩自豪和兴奋之情。

  阿洪印象最深的一次卧底行动是2004年协助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当年11月警方收网后,我遭到了一些‘漏网之鱼’的毒打。”阿洪说,“这些年,我协助破获的大小案件有100多起,得罪的人也多,被打是肯定的,被打得厉害时我就装死。”他撩起裤腿,比划着几近被打平的踝骨说,“身上的伤就是我为深圳治安做出贡献的最好见证。”阿洪说,每次被打后,他往往只向和他联系的警察说句“工作遇到了点挫折”。

  卧底收集犯罪证据,适时通知警方收网,再从后者那里领取报酬——这就是“线人”阿洪的赚钱方式。“我曾协助破获一起假钞案,一次就获得奖励3000元。”阿洪说。

  不过时间久了,阿洪觉得,相对于工作风险,他获得的报酬有点少。“刚做线人的时候,也没和警方说报酬和待遇问题,纯粹是自愿行为,有时没钱了,也找他们(警方)拿一点。”阿洪说,2011年4月,阿洪协助深圳市宝安区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毒品案件,警方当场缴获海洛因20克。虽然阿洪随后获得了2000元奖励,但他却高兴不起来。

  “我觉得这点钱连路费都不够,为了取得嫌疑人信任,我交易的2个货(一个货为1克毒品,价值400元左右)都是自己垫付的钱。”阿洪认为,除了正常的奖励之外,警方还应将他为协助破案所产生的必要花费报销,“可他们一直说没批下来,后来还是参与破案的一名张姓警官给了我1000元。”

[作者:  编辑:张洁]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