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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男子做警方卧底8年 无妻无儿嫌钱少跳槽富士康

2012-07-19 12:41:2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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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行

  偶然机会成“线人”

  父亲早逝,小学三年级辍学在家放牛,16岁南下深圳打工——阿洪的少年时光有些悲凉,但倔强的他相信“爱拼才会赢”。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来深圳的头十年里,他辗转在多家工厂打工,生活重复而单调。

  直到2003年的一天,他见到一位老乡吃的是鸡鸭鱼肉配小酒,“感觉太阔绰了。”当时正值一些湖南人在深圳从事入室抢劫、盗窃的猖獗时期,阿洪几乎每天早晨都可以看到这些老乡拎回大包小包,里面塞满了偷回来的电脑、手机等。混熟了之后,一些老乡向他吹嘘,他们在罗湖“有时一天可以搞到100来部诺基亚手机”。

  强烈的正义感从25岁的阿洪心中涌上来。随后,他陆续向警方举报了几个湖南人的作案线索。由于阿洪也是湖南人,罗湖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提出让他做卧底。虽然没有任何经验,但阿洪想尝试一下,就答应了。警方为他提供了罗湖某社区警务室一民警的电话。阿洪每天下午2点左右向其汇报情况,并单线联系。2004年,与阿洪联系的民警调到另外一个派出所,阿洪的“上线”变成了一名赵姓警官。

  此后,阿洪专职潜入犯罪团伙中。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做“线人”更多依靠的是个人的资质和头脑反应,这些很难培训出来。“刚‘上岗’时,警方只是向我简单讲了一些自我保护常识。”阿洪说,经过多年“实战”,他也摸索出一些经验,“比如不要直接询问对方的作案时间和地点,那样很容易引起怀疑。”他说,“我常会从一个区跑到另一个区,跟‘同行’们炫耀说,听说昨晚某某在某地干了一单大的,抢了很多钱,对方听了经常会很不屑地说,这也叫大?我昨晚在某某地方抢了更多的东西。”

  阿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线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强,“有一次,警方实施抓捕时,嫌疑人正在一个小店打麻将,我假装在旁边观看,让警方将我也一起带到派出所,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嫌疑人对我的怀疑。”

  阿洪的生活开始变得神秘而不居。伴随着女朋友的离开、家里兄弟在听说他的“劣迹”后逐渐疏远,阿洪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

[作者: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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