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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幼师用吹风机致伤幼童 家长不信"隔衣服吹"

2012-06-12 11:00: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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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岁男童腹部、耳朵出现多处被吹风机烙印的痕迹。 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桃园一名4岁男童母亲指控,因她儿子在幼儿园睡午觉时跑去玩水弄湿衣服,幼儿园女老师拿吹风机吹干,却在儿子腹、颈、手臂、耳朵上烙印多道伤口,老师辩称是小朋友乱动才碰到吹风机,不是有心的,但她认为老师是故意的,才会有烙印伤口,已检附验伤单到警局备案。

  署名“爱神”的一名妈妈,把幼儿园小班的儿子被老师用吹风机烫伤的伤痕照片上传个人社区网站,妈妈写下:“每看一次,我就很想揍她一次……气死了!” 网友“屁豪陈”说:“这很过分了,转学并告他啦,会这样是用很高温在用的呢!”还有网友怒批“太过分了”。

  该名妈妈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我真的非常生气!”“吕老师一直跟我讲是隔着衣服吹,这怎么可能?我自己试着用吹风机吹几秒钟,皮肤就受不了,更何况是这样明显的伤害!一定是吹风机直接‘涂’上去的。”她说,现在儿子看到吕老师会害怕,她也不敢再让儿子去上课,且吕老师事后避重就轻的态度,让她不以为然。

  对于指控,桃园八德市英国皇家幼儿园吕老师(女,35岁)说,上月29日中午男童趁午觉时,跑到厕所玩水,回教室时衣服都湿了,她拿吹风机隔着男童衣服,有时是定点吹,有时左右吹,想把衣服烘干,5分钟过程中,可能是男童扭动身体,碰触到吹风机出风口所致。

  吕老师说,事后发现男童耳垂、腹部红肿,但没起水泡,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翌日发现伤口,当晚就到男童家道歉,还包两千元红包,但本月4日双方要和解,家长改口认定她是故意的,避不见面;幼儿园园长张立雯说,吕老师教了17年,她相信老师不是故意,他们会负责到底。

  敏盛医院整形外科主任张义允说,通常摄氏60度热气持续吹皮肤5秒以上,就会发生二度烫伤症状起水泡,若中间有水气,水凝聚的热能比空气高,可能不用5秒就出现烫伤症状。

  律师邱英豪说,如果女老师是故意伤害行为,涉嫌“刑法”普通伤害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如果是不小心造成,则可能涉及“刑法”过失伤害罪,可处六月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桃园县教育局主任秘书高玉姿说,教育局已进行调查,除调阅监视画面,也要求幼儿园提报告。

[作者:郭思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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