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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最美司机”案肇事者未道歉 将被追究民事责任

2012-06-12 09:48:49 来源: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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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肇事车与吴斌车子对向擦肩而过

  6月7日上午,调查组民警提取嫌疑车的制动毂及左侧轮毂,委托无锡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与在浙A-19115大客车内提取的制动毂残片进行对比。

  经检验,送检金属碎块和赣C-G0981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制动毂残部的材质和相应部位弯曲弧度一致,两断离面结合自然、互相吻合。因此鉴定结论为:送检的金属碎片和汽车制动毂残部原属同一整体。

  至此,可以认定牌号为赣C-G0981重型半挂牵引车所牵引的赣C-E776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为无锡“5·29事故”肇事车辆。

  警方透露,该车隶属于江西瑞州汽运集团交通联运有限公司,承租人为喻某,同车驾驶员为赵某。无锡警方表示,吴斌驾驶的大客车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一辆红色货车与大客车对向开过,随即便有铁块飞出,这辆红色货车即为肇事车辆。

  据了解,该车于5月28日在江西高安卸货后,于5月29日早上7时到达江苏宜兴卸货。5月29日11时10分30秒从宜兴出口上高速,11时17分58秒途经宜兴西,11时53分17秒从无锡北匝道下高速,与事故发生时间轨迹吻合。5月31日,该车在南京卸货后开往江西宜春高安市,驾驶员赵某在行车途中发现车辆制动系统异常,并于6月1日送到高安一家修理店检测修理。修理工发现该车半挂车左侧一只制动毂已损坏,仅留有底座,即进行了更换。

  调查时肇事司机态度好很配合

  无锡警方表示,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当事双方均没有过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因此不会对肇事车的司机和车主追究刑事及行政责任。

  警方透露,肇事车辆驾驶员之前并不知道制动毂有问题,对于自己闯下的“大祸”也完全不知情。该车于2010年11月上牌,去年11月年检正常,下一次年检应在今年11月。此外,该车也没有经过任何违法改造,事发当天没有超载,至于是否超速,警方表示要等测速鉴定完成后才能给出结论。“知道事情后,肇事车辆的司机态度很好,整个调查过程都很积极配合。”无锡警方表示,下一步他们还要请专业技术部门对铁块的断裂原因、飞出来的可能性等具体细节进行分析核实。

[作者:蔡怀光  编辑:刘丽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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