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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本报在C03版以《卖服装的两口子被捅,只因拒调衣服?》为题报道了一男子因买卖纠纷将卖服装的老板两口捅伤的事件。昨日记者追访此事得知,两伤者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生命体征十分不稳定。
针对警方当时在场而伤者又挨了行凶者一刀的情景,网友热议。
追踪
两伤者均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医务人员处获悉,张某和贾某两人因伤势严重,从前日入院抢救以来,目前依然处于危险期。贾某血压、心跳等生命体征都不稳定。
伤者的儿子张鹏飞告诉记者,父亲现在仅仅有一丁点意识,但仍不能说话,胸部以下失去知觉,医生将对其进行核磁共振检查。母亲贾某现在还无法自主呼吸,只能依靠呼吸机呼吸。二人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观察救治。
昨日,事发服装城的一知情人士称:“我听说伤人男子是河北保定人,约28岁,这件事之前也曾因持刀伤人犯过事。此人曾在十多天前来过服装城,在伤者的店里花58元钱买过一条裤子。几天后,该男子返回服装城,要求退货,当时老板张某见裤子已经被锁边便拒绝退货,该男子遂拿出刀将张某夫妇砍伤。”
针对行凶男子的情况等案件详情,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火车站附近的解放路派出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中队。该派出所一刘姓负责人表示,该案件目前仍在调查当中,具体细节不便透露。
目击者称
“伤者又挨一刀时,有警察在场”
针对此事,当时参与制服行凶男子的敦睦路服装城商贩冯建国说:“两口被捅伤后,先是两名警察巡逻时路过赶到了现场,当时警察手中只拿了警棍,没有别的器械。我把衣服架子上的钢管拆掉递给先来的两个警察一根。当时因为那名行凶男子手中有刀,无人敢靠前。这中间,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行凶男子又折回给了老张一刀。当时医护人员赶来,也因行凶者拿着刀,不敢靠近伤情十分严重的老张,只好先去救老贾了。”
据冯建国说,后来又来了几名警察,也都只带了警棍和手铐,“我当时拆了好几个衣服架子上的钢管,有的给警察,有的给商贩,警察和我们商贩眼看人都快不行了,准备强行上前制服那个男子时,那个男子把刀扔在了地上”。
另外一目击此事的女商贩告诉记者:“当时看着人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但医护人员就是靠不到跟前。不知警察当时为啥就没办法制服行凶男子。”
网友热议
警察在场,怎能又让伤者挨了一刀?
昨日,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
“至于吗……一条裤子”、“为一件衣服,招来横祸不值得”,在一些网友为伤者感到惋惜的同时,也有网友担忧火车站地区的治安和管理问题。除此之外,网友议论最多的则是警方当时的做法。
网友“海外国际旅行”说:“我很纳闷,为什么行凶者还有与医生和警察对峙的时间,有可能这段时间会失去救人良机。警察面对这种情况难道还要等到凶手放下刀?”
网友“luckyboy”说:“对于如此穷凶极恶之歹徒,民警为何不鸣枪示警?如拒捕,当场击毙!最可悲的是,在现场有民警的情况下,竟会让歹徒二次返回伤人!对峙的代价是伤者的血流了却不能抢救!”
对此,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宣传负责人张彦萍说,这件事在接警时,群众报的是有人被捅伤,当时巡逻的巡警先赶到。至于网友提出的民警为何不鸣枪示警的问题,是因当时事发现场人流量大,且事发现场上方是房屋和商铺,而国家对枪支这一警械的使用有明确规定,人流量大的地方,为避免误伤他人,枪支要慎用。因此,民警在处理这件事时,使用了警棍和长钢管,就是希望能将歹徒和其他人员有效隔离。
“当时的情况不允许使用枪支。若是在野外等开阔地带,或许会鸣枪示警。”张彦萍说。
但针对这种情况,为何不能使用像麻醉枪的警械将犯罪分子远远击倒?张彦萍说,这类的警械在防暴警那里有配备,一般派出所没有,“这件事,因为是在派出所现有警力能控制的范围内,因此也没有经指挥室通知其他警种参与”。*(大河报□记者宁田甜实习生朱建豪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