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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我国现有77个专门环保法庭多无案可理

2012-06-06 04:57:00 来源: 央视《新闻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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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峰:

  刚才杨老师说的这两类诉讼非常的有道理,第一就是说因为民事的环境污染损害造成的案件,作为民事个人去打官司应该说这条还是比较通畅的,只不过诉讼成本比较高,取证比较困难,因此打赢的或者说去参与的人并不是很多,而后者比如说,当一个污染事件,污染的并不是某一个公众的个人,而是对一条河流,我们美丽的环境,谁能够代表受害的环境或者代表这种公众利益打官司,这成了一个新的难题,其实后者我们也称作公益诉讼。在这个角度现在国家其实已经在做了一些尝试,比如说在司法解释方面已经逐渐在扩大这种民事诉讼的资格,使一些民间团体或者一些专业律师可以代表某一个这样的环境的受害者,去打一场官司。第二为了解决取证难的问题,环保部的规划院和环境监测总站都相继成立了污染损害评估的评估中心和技术鉴定中心,这样的话在今后受害者想提供证据的时候就可以借助政府指定或者认定的这些专业机构,为他打官司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第三还取决于我们律师的介入,因为律师除了做一般的商业的服务以外,其实在国内外来看很多的律师都愿意为受害者打一些公益的官司。

  劳春燕:

  对,贾先生您刚才分析了很多中国环保司法领域现在存在的种种的问题,接下来也带大家来看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同样是发展中国家,同样是金砖五国之一的巴西,他们在环保的司法上有一些什么样的做法?

  (播放短片)

  解说:

  环保无国界,让我们看看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去年11月10号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雪弗龙,在巴西外海闯了祸,他们的油井发生原油泄漏事故。

  画面提示:

  2011年11月19日新闻

  解说:

  目前的漏油量在6万3000多升到10万3000多升之间,但巴西官员预计漏油量已经超过了41万6000升。

  解说:

  8天后巴西里约州环境部门就向公众迅速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画面提示:

  2011年11月19日新闻

  解说:

  美国雪弗龙石油公司有意隐瞒淡化漏油事故的严重性,且为能就完成堵漏和清污工作的时间期限给出预计或承诺。

  解说:

  随后一场针对雪弗楼漏油事故的重罚攻坚战在巴西展开。

  画面提示:

  2011年11月22日新闻

  解说:

  由于美国石油巨头雪弗龙公司在巴西海域的油井发生原油泄漏事故,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资源自然资源协会,21号决定对其处以5000万雷亚尔约合1亿7千462万元人民币的罚金。

  解说:

  此时距离漏油事故仅过去了12天,然而这笔近两亿人民币的罚金并非是处罚的终结,而仅仅是开始。

  画面提示:

  2011年11月22日新闻

  解说:

  里约州接下来将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该公司进一步赔偿,初步估计总赔偿金起码超过1亿雷亚尔约合3亿3千925万元人民币。

  画面提示:

  2011年11月24日新闻

  解说:

  巴西国家石油管理局将对该公司除以一亿雷亚尔的罚金,因此美国雪弗龙公司面临的罚款金额总计可能将达到2.6亿雷亚尔,约合1.5亿美元。

  解说:

  仅仅两周时间高达1.5亿美元的天价罚单便已宣告将进入司法程序,我们注意到此次事件中为什么巴西环境与可再生能自然资源协会,巴西里约州政府和巴西国家石油管理局会同时对雪弗龙开罚单?这正是巴西环保法律的特点,他们的法律规定一旦联邦警察确认违规事实,各地机构的惩处程序便立即启动,相关机构可同时反映,平行开展工作,这些程序不仅相互独立,而且对漏油造成的环境损失索赔累计额没有上限。此外,巴西法律施行“双罚制”,及相关法人和自然人都将受到指控。无形中加大了惩罚力度。

  画面提示:

  2011年12月15日新闻

  解说:

  巴西联邦公共事务部14号对美国石油巨头雪弗龙公司及其巴西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雪弗公司对里约州海域漏油所造成的环境破坏负全责。暂停在巴西的一切活动,并且要支付两百亿雷亚尔约合750亿元人民币的环境损害赔偿。

  解说:

  随后针对雪弗龙及其钻井承包商越洋公司的自然人追责也在今年展开。

  画面提示:

  2012年4月5日新闻

  解说:

  巴西联邦检察官以破坏环境罪对雪弗龙公司和越洋公司的17名高管提起了刑事诉讼,这些高管可能面临最高31年的刑期。

  解说:

  隔海旁观巴西法律对雪弗龙漏油事件的重罚,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眼下的中国在环保上是否也需要一部门巴西式的重典,而1989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3年未作修改,也的确需要加快步伐。

  劳春燕:

  今天准备节目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组让我非常吃惊的数字,去年我国环境污染的损失已经超过了2万多亿,占GDP的比重是超过了6%,甚至已经超过了教育支出。来一看《河南商报》评论员王攀的评论,他说当法律的步伐跟不上的时候,其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就会跑到前头,这一方面是我们的环保意识强了,但是另外一方面,这也是环保法律滞后,环保诉讼困难的必然,所以即便是从社会稳定地角度来看,提高环保的法治水平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完善环保司法再不等够等下去了,也许等到我们的环保法庭热起来的时候,才是那些污染企业真正会收敛的时候。

  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新闻1+1》,再见。

[作者:巫峰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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