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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被曝为两家私企还债 致国资流失超20亿

2012-06-05 15:07:33 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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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1995年12月21日,天津市房产总公司下发一纸批复,掀开了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片危旧房实施翻建工程——“嘉海花园”项目的序幕。

  从批复看出,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天津市河北区房管局和北京嘉铭企业集团共同组建的天津嘉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嘉海”)来实施此项目。

  国企为私企还债,其母公司泰达控股称,资金流失情况因“人员变动”而“说不清”

  “作为津滨发展(000897) 第一大股东,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泰达建设’)用20多亿元国有资金为两家私企还债,这个传闻在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起因是位于天津市中心的嘉海花园项目。”日前,一位天津资深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

  记者从有关渠道辗转获得了《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之审计报告》和《关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合并会计报表之审计报告》。

  两份审计报告里披露的部分内容使传闻获得证实。

  报告中《其他重要事项一栏》里详细列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20日和12月21日相继做出(2006)津高执字4 号和(2006)津高执字5号两份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上写明,将天津豪业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豪业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以南的“嘉海花园”二期项目原宗地号98-275(现编号为津北金2004-075号),包含B、D、E、F 地块,用地面积105839.6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作价1110804828.00 元,抵给泰达建设(其中280263200.00 元抵偿天津豪业公司欠泰达建设债务,另外830541628.00 元由泰达建设与天津豪业公司双方按已达成的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债务清偿工作)。

  将天津金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冠置业公司”)坐落于天津市河北区小关东片67606.1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宗地编号津北海2003-091 号,作价1254096600.00 元抵给泰达建设 (其中107283970.07 元抵偿金冠置业公司欠泰达建设的债务,另外1146812629.93 元由泰达建设与金冠置业公司双方按已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债务清偿工作)。

[作者:  编辑:禹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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