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车主赔偿难
“交警说不属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管赔偿,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只负责事故,对于故意行为不赔偿。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昨日傍晚6时30分许,12辆受损轿车的车主,围在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东关南街派出所值班室里,争论着损失赔偿问题。
“案件刚移交过来,具体情况我们还不清楚,调查后才能定性。”派出所值班负责人不断安慰车主。而在派出所最里面的讯问室,吉利车司机张某躺在床上闭着眼睛,戴着手铐,看上去挺轻松。“他口中没有酒味,做笔录的过程中,说话也挺清楚的。”警方说,再多情况无可奉告。
陕西畅阳律师事务所侯强律师表示:“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案件已属刑事案件,车主损失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进行索赔,当然车主胜诉的话,能不能得到赔偿,也只能看对方经济实力。”侯强说,还有挽回损失办法,就是肇事方愿意主动赔偿。“现在只能等了,我们也没办法了。”车主们说,不过他们心里清楚,拿到赔偿的几率不大。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卿荣波杜俊岭实习生高琦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