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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图书馆借书超期罚“考试” 学生感慨效果好

2012-04-23 16:00:00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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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图书馆借书,超期归还要罚“考试”,你听说过吗?中山大学图书馆采取考试借阅规则的方式取代以往“一罚了之”的办法,不少学生感慨警醒效果明显好于罚款。

  根据中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借阅图书逾期在30天以内,读者需温习《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上网回答测试题30题,图书馆同时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超过30天,不足60天,需答题50题,图书馆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数之后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随着逾期天数增加,答题数量越来越多,“借阅冷却时间”也越来越长。

  记者尝试登录校方的答题网站,超期还书的学生只要输入学号、密码便可登录答题,测试题目都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中的具体条款,例如:“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超过90天,不足180天,读者需温习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在馆内通过温习测试题多少题?”“读者赔偿遗失文献的赔偿系数按照文献出版年代设置,1990年至今出版图书的赔偿系数为多少?”“读者办理正式借书证,是否需要缴纳押金?”

  不少中大学子赞叹,这种惩罚能让人“更长记性”。“答题比罚钱的做法好多了。很多人不在乎罚钱,下一次借书照样超期。”中大学生小李觉得这项制度特别人性化,能让借了书逾期不还的同学对图书馆制度留下更深的印象,避免逾期不还。但对于“借阅冷却时间”的规定,也有同学抱怨“急着借书的时候特别不方便”。

  据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介绍,此前,中大图书馆也曾实行文献借阅逾期罚款制度,每册图书逾期超过一个月后,每逾期1天收取违约金1元。“罚款不是目的,只是一种让借阅者遵守规则的手段。虽然罚款都被充入学校购书经费,但是罚款这种方式仍遭受到不少质疑。现在通过做题来熟悉图书馆的借阅规则,比单纯让大家去看,效果好很多。”

  据了解,罚做题的规定早在2008年10月20日就已经开始实行,“这在当时绝对是国内首创。”程焕文自信地说,“而且效果也很不错”,《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规定“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超过30天累计达三次,图书馆在1年内停止提供图书外借服务”。自规定执行以来,还没有人受到这种处罚。(记者林世宁、实习生盛恬源)

[作者:王慧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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