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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房屋出租要办证备案 市民称每月缴税受不了

2012-04-11 07:08:29 来源: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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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摘要】 对外租房的郑州市民金先生说,如果要缴税肯定还得租客出。而在郑州市农业路上租房住的小陈则认为,政府规范管理可以,合同期内一次收几十元管理费就行了,每月都缴税实在受不了。更有网友质疑:是不是政府在变相圈钱,通过租赁税增收?对于质疑,张丰森表示,规范房屋租赁市场,政府的目的不是处罚、收税,而是希望通过开展综合治理,重点解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率低、流动人口管理缺位、“城中村”险房违法出租、偷税漏税等问题,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如果必须备案,税负又不降,房租恐怕也要跟着涨。

网上充斥着各种租房信息

    一套房子要出租,房东、租客谈好价钱即可,如果政府要对租房行为收税,您觉得应该房东出钱还是租客掏钱?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全面启动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今后,无论是住宅还是商业用房,房东对外出租都要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下称《备案证》),否则就有可能面临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处罚。未改造的城中村房屋,暂时不用办理《备案证》。(记者 王献军)

  【发布】

  出租房屋要办《备案证》

  郑州市房产租赁市场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李文介绍,根据郑州市政府新出台的《郑州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工作方案》,将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依托社区,对房屋租赁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按规定,房东出租房屋,要到郑州市房管局办理《备案证》。今年6月30日前,工作人员将逐街、逐院、逐栋、逐层、逐户、逐人进行上门普查,填写《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采集表》。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建立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各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作者:王献军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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