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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侵占土地房产开发 违规售房获利上亿

2012-03-31 10:51:00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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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农民企业公告称土地产权证被扣,土地被违法侵占

  2月12日,作为国家首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黄花集团在其官方网站挂出一则通告,称其企业土地被房产商违法侵占动工兴建。通告内容指出,2008年黄花集团为还清2005年因“毒菜风波”用于收购菜农的黄花菜向银行借贷的债务及通过盘活土地获取企业解困所需的资金,委托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处置拍卖位于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内的1388号、519号、520号三宗面积为70.06亩土地。经拍卖519号土地后,在还清借贷祁东信用联社欠款,尚有三百余万结余。随后黄花集团便去函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取消委托,要求收回520号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却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始终未能归还黄花集团520号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09年中国农业银行祁东县支行以黄花集团未清还其借贷的2000万贷款本息为由,向祁东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祁东县人民法院于当年进行对位于祁东经济开发区的1388地段土地实行强制拍卖,最后该地块被祁东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东城建投)以3230万拍得。

  2010年12月远见房产通过从祁东城建投的拍卖,拍得了原黄花集团1388号、519号两宗土地,随后对其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在此动工兴建开发过程中,远见集团违法侵占黄花集团520号地段。并在违法侵占的土地上进行动工兴建,并于同年进行商品房售卖。

  B:县重点项目否认侵占,回应称有人混水摸鱼

  2月28日在媒体曝光远见房产违法侵占黄花集团土地违规兴建及无证售房的问题后, 一份落款为3月3日的远见房产回应发布在湖南某知名论坛,在这份盖有该公司公章的回应里称该争议的地段面积为279.88平方米,应属道路用地,不在原黄花集团征地范围。由于该宗土地位置特殊,不能单独设计建房,故当时决定,这宗土地只能待日后进行土地置换并由受让方内部协调解决。该公司在取得1388地段的国有使用权后,即与相关授权人徐会明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置换房屋协议书》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并称有人“混水摸鱼、无中生有,故意制造混乱”。

  而记者却发现在远见房产的这份公开回应里,有很多难以自圆的说法。面积为279.99平米的520地段的法定所有人为李映武,并不属于这个“相关授权人”徐汇民。“相关授权人”徐汇民究竟是哪个相关部门的授权人,这个“相关授权人”究竟有没有权利与远见房产签订《土地使用权置换房屋协议书》,而签订的这份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目前并没有相关负责人给出解释。而另据了解徐汇民也不是祁东县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

[作者:张尚初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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