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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转让涉嫌违规

2012-03-31 08:56:36 来源: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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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出让未评估

  申报稿显示,原国企沁阳市第一玻璃厂2001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组将部分破产财产转让给沁阳市政府,沁阳市政府再将相关资产转让给沁阳思可达。于是,问题出现了,2005年,沁阳市政府向沁阳思可达转让相关资产未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的规定进行评估和备案,沁阳思可达受让价为150万元,低于原沁阳市市第一玻璃厂清算组对该等转让资产的评估值(193.73万元)。

  直到2011年1月,沁阳市政府出具《关于对沁阳思可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国有资产有关事项进行确认的请示》,对此进行说明。事实上,思可达光伏是在原国企沁阳市第一玻璃厂土地上建立的,2005年12月,沁阳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决定,将该玻璃厂国有划拨土地(66.29亩)使用权出让给沁阳思可达,使用期限50年,土地出让金为299万元,又将新征用的该玻璃厂占用西万村集体土地(140.67亩)使用权出让给沁阳思可达,土地出让金629万元。2006年9月,思可达光伏的前身思可达有限成立,由沁阳思可达、锐思英科及李彪组建。2009年5月,河南省沁阳市法院裁定沁阳市第一玻璃厂破产程序终结。

[作者:刘勇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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