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记者拨通紫荆山附近的一家苹果专卖店的电话,询问是否有iPad2,店员非常干脆地回答:“有!”然而,当记者走进这家专卖店,却发现柜台上并没有摆放iPad2。店员非常抱歉地告诉记者,想买iPad2得去库房拿,柜台没有样机。“今天看新闻,外地已经有不少苹果专卖店被查了,我们怕工商发现会查扣。”店员说。......不敢在柜台里摆放iPad系列产品的不只这一家苹果产品销售柜台,记者走访曼哈顿、中原路十几家苹果专卖店后,发现不少店家的柜台内都已经找不到iPad2真机。店家不敢明着卖iPad产品的原因都是该产品涉嫌商标侵权,担心工商部门查扣。
苹果iPad商标侵权纠纷门如同其平板电脑在中国市场的销售一样在升温。日前,苹果公司在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中,一审败诉。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已经纷纷介入调查。
昨日,郑州市工商部门也开始对市场上销售的iPad进行调查,现场查扣10台iPad2,就地封存87台。
(记者 朱国艳 通讯员 贾洪海)
【缘由】
苹果败诉iPad商标纠纷
在“果粉”眼里,iPad就是苹果的产品,突然听到iPad商标属于其他公司时,难免一头雾水。据报道,2010年苹果推出iPad产品之前,并没有使用过iPad这一标志。反倒是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2001年到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iPad商标权属于他人。3年后,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苹果公司没有回应,认为自己取得的iPad商标的专用权包括中国内地。
2010年6月,苹果公司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2011年底被判败诉。苹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案件目前还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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