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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重点工作

2014-02-12 01:37:57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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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坚决停止新建和改扩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对违规者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惩处。严控机构编制和人员,坚决实现“两个不突破”。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倡俭治奢,推动政风变化,腾出更多资金改善民生。

    二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同步减少和规范前置审批。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或新设审批事项。坚持“放”、“管”结合,重规则、重机制,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腐败易发领域,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清理、整合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切实解决“跑部钱进”问题。

    四是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会计制度,为公共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监督要敢于碰硬,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查深、查透、查实。

    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信息,都要明明白白地公示,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六是严肃行政纪律。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加大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坚决克服“梗阻”现象,着力解决政策“不落地”问题。对执行不力、自行其是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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