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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租车倒腾骗钱 两男子获刑又挨罚

2014-02-12 01:37:46 来源: 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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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租车倒腾骗钱

    两男子获刑又挨罚

    本报讯(记者 武建玲 通讯员 维佳)欠债无力偿还,居然打起了先租车后转手倒卖给别人的“如意算盘”。昨日,两被告分别以合同诈骗罪被惠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年过五旬的黄天祥和赵明亮是高中同学。2007年,因合伙做生意亏损,两人欠下了11万余元的债务,东挪西凑后仍有8万余元欠款未还清。两人凑到一起,想出了租车然后转手倒卖的歪主意。当年8月17日,黄天祥与某租车行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下一辆八成新的天籁轿车。办完租车手续后,他顺利地拿到了车钥匙。由于缺乏相关手续,车辆较难出手。后经人介绍,当年8月20日,黄天祥认识了王某。他谎称自己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想向王某借款3万元,并以自己的天籁轿车作抵押。但车辆证照远在外省老家,短时间内拿不回来。王某信以为真,随即交给了黄天祥3万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后归还。钱到手后,黄天祥分给赵明亮8000元,余下的钱则装入了自己的腰包。两人尝到甜头后,又如法炮制,从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骗得一辆比亚迪牌轿车,将其转给李某后获得3000元。后经鉴定,两辆涉案轿车价值共计18.13万元。

    车辆租期已满,租车行老板刘某发现自己租出的天籁轿车由一陌生人驾驶,而黄天祥早已联系不上。他赶忙报了警。2013年8月,黄天祥被抓获归案。赵明亮也随后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天祥及赵明亮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法院遂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天祥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赵明亮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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