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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代购案 重审改判3年

2013-12-18 00:27:58 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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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姐代购案

    重审改判3年

    一审曾判11年

    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前空姐李晓航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重审宣判。从韩国免税店买回化妆品在淘宝销售,2012年7月18日李晓航一审被认定偷逃税款超百万,被判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50万元,李晓航不服上诉。今年5月北京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昨天此案重审宣判。

    北京二中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法院从一审宣判到发回重审,到重审开庭,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代购化妆品的金额和数量是否属实以及量刑是否过重。二审法院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警方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到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并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多元,后来认定109万多元。此案重审开庭审理的时候,海关认定现货逃税额减少到了8万多元,这应该是此次判决的重要依据。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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