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桦南县警方透露,涉嫌杀害胡伊萱的谭蓓蓓,于6日14时许,产下一名7.8斤重的男婴。目前,谭蓓蓓和男婴生命体征正常。7日上午,白云江(谭蓓蓓丈夫)的父亲与谭蓓蓓双亲被请到县公安局,双方家属均拒绝抚养孩子。
两家均不愿抚养孩子
8月6日下午,谭蓓蓓在桦南县人民医院施行了剖腹产手术,产下一名7.8斤重男婴。随即,白云江的父亲白青林被请到桦南县公安局,商量孩子抚养问题。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亲家——谭蓓蓓的父母,但两家人自始至终未说话。
白青林只有两个孙女,老人一直想要个孙子,可现在有了孙子,白青林却不想要了:“我今年66岁了,干不动活了,地包出去每年一万来块钱,老伴儿还有病,这点钱就够吃饭看病的,我们养不起,也照顾不了。”谭蓓蓓的父母,则以同样的理由——养不起,拒绝抚养这个孩子。孩子出生3天,白青林没去看过孩子,也根本不想去:“不看,伤心!”
妹妹婚礼告吹,弟弟生意难做
记者辗转了解到,在谭蓓蓓的山东烟台老家,她32岁的双胞胎妹妹计划8月24日成婚。案发后,烟台当地媒体也做了报道,谭蓓蓓妹妹的男友一家看到报道后十分震惊,男方立即决定终止与谭蓓蓓妹妹的关系,取消婚礼。
另外,白云江的弟弟做小本生意。可随着哥哥案发,白云江弟弟的买卖干不下去了。据知情者表示:“我们这里地方小,他家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全城都知道了,谁还能去捧他的场?谁还能跟他合作?”
律师说法
监护孩子次序先亲属后政府
昨天下午,关于如何追究谭蓓蓓的刑事责任,及该由谁来抚养谭蓓蓓之子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北京才天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立新。
据胡立新介绍,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哺乳期一般为婴儿出生到满周岁。哺乳期一过,就将按正常程序追究相关女被告人的刑责。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在本案中,如果白云江和谭蓓蓓的所有亲属、朋友均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出于亲情及伦理的考虑,桦南县有关部门应该尽最大努力做白云江和谭蓓蓓的父母及亲属的工作,由他们来抚养白云江和谭蓓蓓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