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8月9日电 (邢海龙 祁慧蓉)青年男子在外打工,多次上街猥亵妇女寻求刺激,后见财起意,实施抢夺。记者9日从重庆长寿法院获悉,陈某因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陈某供述,他23岁,四川合江县人,2012年到重市长寿打工,曾多次在街上偷摸女子臀部寻求刺激。2012年12月20日晚,陈某寂寞难耐上街闲逛,在某小区附近上前摸了一下一个带小孩的女子的臀部,并趁该女子惊慌夺走其挎包,包内有现金600余元及手机一部。
2013年2月4日,陈某在某火锅店附近,看到前方有两名女子,一位年轻、一位年长,上前摸年轻女子的臀部,走近时看到年长女子手里的挎包,便夺走挎包,内有现金6000余元及手机一部。
2013年2月25日晚,陈某再次伺机作案,看到一性感年轻女子边走边玩手机,便上前准备摸其臀部,被该女子察觉,陈某便顺手从女子手中抢了手机逃跑。近日,陈某被当地警方抓获。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三次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