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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反垄断罚单,给公平竞争“补钙”

2013-08-09 13:12:00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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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我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反垄断罚单,没有最大,只有更大。反垄断由昔日的“拍苍蝇”,到今天的“打老虎”,这应该是一个好的迹象与趋势。

  垄断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天敌,它削弱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与此同时,垄断的存在,也是市场经济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的外在表现形式。反垄断,就是维护市场经济的尊严,就是营造一个更加公平竞争的环境,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正在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系,垄断行为是时下最大的阻碍、最突出的矛盾。十三年磨一剑的反垄断法,号称“经济宪法”,就是要在垄断企业与其他企业及消费者之间进行社会资源和利益的再分配。制止垄断、保护竞争是反垄断法最直接的立法宗旨。“徒法不足以自行”,激活反垄断法,反垄断贵在行动。反垄断法作用的发挥,不限于“亮剑”,更依赖于在一个个案例中不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然后依法办事,以实现法律效应的最大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哪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体系越脆弱,就越容易受到垄断的侵害与伤害。据悉,目前,洋奶粉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达65%,高端市场占有率高达90%。洋奶粉在中国市场形成垄断之势,有恃无恐,想涨价就涨价,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反垄断不是针对洋品牌,更不是“打压”洋品牌,而是给经济秩序“补钙”,以实现公平竞争、自由竞争、充分竞争,实现市场资源的科学配置、优化组合、合理布局。

  (作者系安徽省合肥市市民)

[作者:马婷婷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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