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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变身信托产品 收益率超过9%

2013-05-31 11:26:00 来源: 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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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国内个人消费信贷需求的增长,近期多家消费金融公司纷纷与信托公司合作推出消费金融信托产品,其中不少产品预期收益率都可达9%以上。消费金融信托,即个人消费信贷信托,是消费金融公司以信托平台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并按约定流程向国家开发银行转让信贷资产,将转让所得资金进行循环放贷。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信托资金投向零散的广大客户群体,投向相对不明,类似于资金池信托,可能会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

  收益率超过9%

  近期某大型金融消费公司联合某信托公司推出一款消费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为5000万元,所募资金用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投资期限2年,投资门槛为300万元,最高预期收益率达9.5%。而另一家信托公司日前也与某金融消费公司合作推出一款消费贷款信托产品,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达1亿元,投资期限2年,募集资金同样用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达9.8%。

  投资风险难估计

  信托分析师王安源指出,传统的信贷类信托产品大多投向于具体的投资项目或投资领域,如房地产企业贷款、工商企业贷款等,而这类消费贷款类信托则没有投向具体的项目,而是消费金融公司以信托平台发放个人消费贷款。“这类产品等于是信托公司向消费金融公司购买一个资产包,由于客户群体很零散,所以具体风险大小很难估计。”王安源介绍,目前这类信托风控措施大多来自“结构化保障”,其信托计划的次级受益人以其全部信托受益权保障优先受益人本息安全。比如多数信托计划规定,存续期间优先级受益人信托本金与次级受益人信托本金比例任何时点不高于3∶1,“消费金融公司有那么多客户,个别出现违约也属正常。而按3∶1的比例计算,只有当信托计划损失25%的本金时,才会影响到普通投资者的本金安全”。他进一步表示,除结构化安排外,这类信托还有担保公司为消费信贷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进一步保证了信托受益的实现。但这类信托计划在发行之时并没有明确其贷款范围和资金投向,还可能会出现期限错配的问题,这也会存在类似于资金池产品一样的风险。

  “但与房地产信托、艺术品信托等相比,这类信托产品的风险级别较低,”王安源表示,另外,目前不少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已降至8%以下,在当前信托产品收益率普降的大环境下,消费金融信托普遍超过9%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则颇具优势,甚至可与热门的基建信托相媲美。因此,这类信托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一般的高端投资者。

[作者:安利敏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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