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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夺命”事故频发 需制度规范更需依法追责

2013-05-20 01:51:00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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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

  需制度规范更需依法追责

  隐藏在电梯惊魂的事故背后,不仅暴露出电梯质量及行业标准缺乏规范的乱象,更也进一步说明,目前我国电梯维护保养与事故之后的处罚略显滞后的事实,电梯的安全系数以及生产检测标准并未随着电梯需求的增长而有所提升。

  如果说频频出现的电梯运行事故背后所反映的是经济快速发展之下,各类配套设施与高层建筑盲目“跃进”的现实,不仅是电梯,近来,伴随着经济迅速发展、急于求快所出现桥梁坍塌、道路沉降等问题,也都反映出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谁都难以断定目前我国究竟还有多少问题电梯存在,但电梯标准的落后以及对电梯维护缺乏统一的监督,却依然昭示着我国电梯安全的不容乐观。一个鲜见的例子就是,直到2011年轰动一时的“北京地铁4号线电梯逆行事故”发生之后,我国才开始着手修订1997年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虽说此后关于国内电梯标准有所提升,但电梯日常维护与管理却仍然存在着缺乏统一的规范。

  应当承认,即使是在经济技术较为发达的美国,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电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但与之相比,我们更应该从电梯管理的制度方面力求革新。从目前一些资料来看,实际上,美国早已将电梯的监督管理从劳动安全扩大到公众安全,而在电梯质量的管理方面,美国有产品质量责任法、消费产品安全法等法规,用以确定制造者的民事责任,电梯的日常运行安全由业主负责,如果属于制造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业主可以进行追讨。而这些在国外针对电梯事故所赢得的制度经验,恰恰是我国在长期严防电梯安全事故所忽略的治理手段。

  程思明

  提醒

  个人应有安全乘梯意识

  当下电梯夺命,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电梯质量问题,也有电梯超期服役原因,有管理因素,也有安全常识教育缺失所致。不过,即使各个方面都努力了,安全常识教育仍不可缺。所以,当我们乘坐电梯时,多一些安全意识,或许能避免一些电梯事故发生。

  首先,对自己不了解、不熟悉的电梯,要小心观察,留意电梯的安全性能。比如,仔细察看电梯使用年限及维修情况,如果超过维修期没有维修,乘坐电梯时要小心,如果所在楼层不高,宁愿走路,少乘坐电梯,避免电梯发生意外。

  其次,在踏入电梯前,注意观察电梯及电梯厢的状态。比如,电梯门如果开着,不要急于踏进去,要看电梯厢在不在本层,切莫盲目一脚,结果踏空。因为,有时电梯门开着不等于电梯厢在本层,有可能是有人在维修,而有时可能因为电梯发生故障,电梯门开了,电梯厢却在楼上。

  再者,乘坐电梯不要埋头玩手机等,要看看电梯门是否处于正常打开的状态,千万别迷迷糊糊踏进电梯厢,也不要强行阻止电梯门合上,企图强行挤进去。

  安全乘坐电梯,还有很多小常识。比如,双脚要踩在黄线框内;不要拥挤、推搡;不要将上下方向按钮都按亮;不要在电梯内蹦跳;切忌将头部、肢体伸出扶手装置以外;不要在电梯里抽烟,以免引起火灾等等。这些都是乘坐电梯时必须了解、掌握和遵守的。

  注重电梯安全常识教育,不仅是乘坐电梯应该掌握的常识,也是在电梯质量、电梯标准、电梯管理令人担忧的语境下必不可少的。毕竟,多一份安全常识、多一份小心,比盲目、莽撞乘坐电梯的安全系数要高很多。

  李冰洁

  -三言两语

  ●电梯安全不单纯是行业的问题,已成为公共安全的重大社会课题。加强当前城市电梯生产、安装、维护、质量监管是保证电梯安全的必要基础。

  ——斯涵涵

  ●相关部门应当出台电梯的报废年限。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报废年限,许多电梯超期服役,带病工作,这是电梯惨案的一大诱因。

  ——黄齐超

  ●杜绝不安全行为才能共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只有质量过硬、安防明确,监管有力,安全意识全面到位,才能确保安全责任不“过期”,电梯安全不“失控”。

  ——凌寒

  ●住在高层,“上上下下”不仅有享受,还有烦恼和恐惧。

  ——高行

  ●在电梯落下的那几秒,是怎样的一种绝望、无助和牵挂,在对电梯事故的发生感到悲伤和惋惜之余,希望政府能承担起应有责任,防止悲剧重演。

  ——陶观

  ●可筹建电梯协会对电梯厂家和产品的监督和管理,以行业自律来避免电梯事故。对一些事故频率高、维修能力差的电梯厂家实施“永久性禁入”。

  ——刘英团

  ●对电梯维保不到位的实行零容忍,坚决严惩决不姑息!否则,电梯夺命事故就不会绝迹!

  ——李方向

[作者:邓永胜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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