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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肖像权疑被侵权 六小龄童与网游公司闹上法庭/图

2013-05-10 16:26:32 来源: 深圳广电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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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肖像权引发热议:六小龄童与网游公司打官司索赔

蓝港在线:

六小龄童不拥有孙悟空肖像权

    蓝港在线一方表示,他们是根据西游记原著创作的游戏中的孙悟空形象,与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完全不同,他们还强调,艺术角色形象与演员肖像是不能画等号的。

    蓝港在线称:“章金莱所塑造的孙悟空像一只猴子,而不是他本人。举个例子,大家都知道是马德华扮演了猪八戒,但是他并不对猪八戒有肖像权。”蓝港在线的代理人认为,角色形象是根据剧情需要,由导演、美工、服饰、演员等多个工种共同完成的。角色形象具有可替代性,同一角色可以有不同的扮演者,而现实中的肖像则具有唯一性,二者并不相同。代理人认为,章金莱只是电视剧《西游记》中孙悟空的扮演者,但他只拥有反映自身真实面貌的肖像权,并不拥有孙悟空的肖像权。

    此外,蓝港在线还强调,网游《西游记》是经过监管部门审核上线的,不存在低俗的情况,而且,不论游戏中孙悟空是什么形象,都与六小龄童的名誉扯不上关系。

    法官表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扮演者对其塑造的形象享有何种权利,网络游戏运营商在网络游戏中使用的孙悟空形象是否侵犯扮演者的肖像权和名誉权,能否扩大解释肖像即把艺术形象也纳入到肖像权的保护范围。当天,上诉双方针对这些焦点进行了多轮辩论,但均未能争出结果。

    庭审结束前,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均表示需要回去征求被代理人的意见。目前,北京一中院正在进一步审理双方的证据和主张,择日宣判。

    代理人声音

    代理律师岳运生:央视版《西游记》已经伴随了几代人的成长,上诉人扮演的孙悟空受到了广大观众的认可和好评,上诉人的艺名“六小龄童”更是为大家所熟知。到现在为止,提到孙悟空,相信没有人不会想到六小龄童,看到央视版的孙悟空,公众就自然会联想到六小龄童,上诉人扮演的孙悟空已经跟上诉人画上了等号,具备唯一的对应关系。

    代理律师秦茂宪:事实上,即便是剧照和肖像完全重合,这种情况下剧照和肖像也因为各自不同的内涵和用途互相不可替代。当作为角色形象使用时,就不能认为是演员的肖像,无法作为肖像来保护,更别说在本案中剧照与上诉人形象存在巨大差异的这种情况。

    代理律师郑伟:就说“《西游记》是一个爱情故事,是孙悟空打败其他女人得到唐僧的故事”。我们认为,这种媚俗的推广,不仅是对原著名著的亵渎,更是对上诉人名誉的侵害。大家看到这个肖像,以为我们在代言,这是有因果关系的。

[作者:  编辑:王静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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