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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称贫困农民易入“白富美”征婚诈骗陷阱

2013-05-07 09:37:0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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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情女婷婷32岁……急寻一位诚实可靠的男士陪伴。通话满意手续完善后汇80万,次日见面再给300万元见面礼……金主任代理。”今年38岁的山东人王明,在潍坊火车站附近打工。一天,他在一则报纸上看到了重庆情缘交流中心打的这则征婚广告,心动不已,忍不住拨通了电话。然而,在一次次给对方打钱后,王明始终没有见到“真情女婷婷”,直到手机打不通,王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娇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文杰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明,山东省高密市井沟镇人,在山东省潍坊市火车站附近打工。2012年6月10日,王明无聊,买了一份小报,翻开报纸,“真情女婷婷”的征婚广告让他眼前一亮。

  既是美女,又有百万元的见面礼,让王明心中一阵狂喜,横看竖看都不吃亏。王明拿出手机,按广告上的手机号拨了过去。电话那边是一名女子,询问了王明的身高等基本情况后,把征婚女韩婷婷的手机号告诉了王明。

  双方联系后的第二天,应情缘交流中心金主任的要求,王明汇去1500元介绍费。此后,韩婷婷与王明的联系越来越频繁。在韩婷婷的花言巧语下,王明陆续汇去1.7万元见面费,还给韩婷婷的母亲“送”去8000元“红包”。

  钱一笔一笔地汇出去,可“富姐”却始终不现身,王明有点着急了。冷静下来后,他心中越来越怀疑这个“富姐”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直到后来打不通韩婷婷的电话,王明确信自己被骗了。

  案发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韩婷婷”真名王娇,同样被骗的还有一名陕西籍的男子,一名河南籍男子,都来自农村。

  开庭时,记者见到王娇。今年30岁的王娇告诉记者,她结婚后就没有再上班,日子过的并不富裕。2009年年初,她多次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北京传媒公司的,能帮忙在北京、浙江、江西、河南等省市刊登广告,发布虚假的征婚交友、借腹生子等消息,只收取发布广告的费用。

  “因为当时日子过的有点艰难,我就想到用这个办法来赚钱。”对于妻子的这种赚钱方法,丈夫文杰未表示反对,并数次通过网银支付刊登虚假广告的费用。

  “尽管婚姻诈骗案件频频被曝光,但是受骗的人依然层出不穷。据统计,北碚区法院今年以来受理诈骗类案件5件,其中婚姻诈骗类案件两件,占诈骗案件总数的40%。”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假婚介的被骗者基本上是低文化者,多数是家庭环境较差的农民,他们往往在巨额金钱和美女的引诱下,不惜多次打款。假中介以“白富美”为诱饵,利用人们的投机心理,一次又一次骗钱。而被骗者在识破骗局后往往碍于情面放弃报警。此类诈骗手段与“高薪招聘男女公关”、“短信中奖”等诈骗方式十分相似。徐伟 刘金丽

[作者:姚培硕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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