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漳州市龙文区,历时两年多的案件,终于在昨天有了了结。两年前,胡某过失将情夫毒死,欠下27万元债务,她拒绝丈夫的离婚请求,并要求丈夫与其一起分担该债务。
昨日,漳州中院作出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认定27万元为胡某个人债务,驳回其要求经济帮助的请求。
【案件】 妻子毒死情夫 丈夫卷进纠纷
2006年,胡某与有妇之夫林某公开姘居。胡某因要求林某离婚未果,多次到林家吵闹,遭人耻笑后,决定喝断肠草药汤自杀。2010年12月12日晚,胡某约林某在其住处见面,酒后,林某误服药汤身亡。
事后,胡某赔偿林某家属27万元取得谅解。2012年4月,龙文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
胡某入狱后,2012年9月,胡某丈夫请求法院准予离婚,但胡某不同意离婚,她认为27万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另外,自己在监狱服刑,丈夫应支付经济帮助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