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赵玉章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晓昱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成小国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石伟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中强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华、刘忠勤、孙自祥、赵宝剑、赵萍、董爱云、刘建新、常青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董祥丽、刘宏丽、陈洋、曹改红、穆婧婉、魏林露、靳霞、赵峰霞、王春芳、葛永、吕萍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