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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为遇难者默哀

2013-04-25 20:25:0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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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开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全体与会人员为四川芦山地震遇难者默哀。中新社发 杜洋 摄  

  中新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郭金超)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开始时,张德江提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等全体起立,为四川芦山地震中遇难的同胞和在抢险救灾中英勇牺牲的战士默哀。

  张德江说,芦山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四川省等有关方面紧急行动、全力以赴,社会各界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抗震救灾工作有力、有序进行,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15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和其他任免案。

  在表决通过各项议案后,张德江发表讲话。他说,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立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更好地发挥法律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张德江指出,一要突出提高立法质量,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严谨周密、可靠管用。二要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立法中科学严密地设计法律规范,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三要加强立法评估工作,在法律提交通过前增加评估环节,使立法更为周全。四要加强法律的宣传工作,为法律出台后有效实施打好基础,为法律得到正确适用和自觉遵守营造良好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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