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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贫困县毁田五千亩造湖 被指一次用完九年指标

2013-04-18 05:2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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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走向淮河”项目部仍在施工。本报记者 宋广辉摄

  占地5000亩的人工大湖,说干就干,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没有人怀疑地方领导干部的胆量。在违背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数千亩耕地被县政府以低廉价格强行征走。

  保护庄稼的农民,近日遭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围殴,受伤的受伤,被抓的被抓。

  据估算,这个65万人口的贫困县,一年的用地指标一般不会超过600亩,而4995亩的一个项目,几乎用去了该县9年的指标。记者查询国土资源部的网站还发现,该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里,这个项目挂牌出让的土地面积只有不到1000亩。

  这一切发生在淮河之滨,该县的名字,就叫“淮滨”。

  小县造大湖,夹带“别墅区”

  4月10日,河南信阳淮滨县“走读淮河”项目工地,几十辆推土机轰鸣着,灿黄的油菜花被推土机肆意蹂躏。一些村民站在路边,望着自家的庄稼被毁,只能在口头上和乡亲们交换彼此愤怒的心情。

  五千亩土地,一眼望去空旷无垠。在当地村民、韩营村人陈大海(化名)的带领下,本报记者才找到几幅项目公示牌:

  “走读淮河”项目被称为信阳市十大重点旅游项目,占地约5000亩,水面面积1700亩,概算投资5.3亿元。该项目旨在“将千里淮河浓缩在淮滨,打造集文化展示与体验、旅游休闲与观光、商业开发与生态居住功能于一体的淮河文化集中展示地和淮河文化产业集聚区”。

  本报记者拿到的“走读淮河”项目工程图纸显示,该地块的中心,是将良田开挖成湖,湖心及湖边,则开发若干旅游项目;而湖区北侧及南侧的大片土地,合计约占5000亩土地的近一半面积,则为“居住区”:南侧为“居住区”,北侧是“高端居住区”。在一册彩色的“走读淮河项目平面规划图”中,北侧的高端居住区则被直接标为“别墅区”。

  淮滨县地处河南东南部,与安徽交界,淮河干流从县城的南边流过。这么一个蕴含着巨大财富与想象力的“湖”,多年前就已进入信阳及淮滨主政官员的脑海。

  2011年的信阳当地媒体报道称:“作为中国重要地理标志的淮河,在信阳的经济发展中,一直没起到应有的作用。相比于建造中国地理分界线公园的江苏淮安市,信阳市没有利用好这块金字招牌。这一次,信阳市委、市政府决心补上这一‘课’”。

  当年淮滨县旅游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信阳媒体:“淮滨县2011年招商引资项目中,有一个走读淮河项目,投资总额39000万元,建设占地5000亩。”

  在河南省会郑州市,国家级开发区——郑东新区正在建设开发龙子湖,其水域面积1709亩,该“走读淮河”项目的水域面积与之相当;龙子湖规划湖体面积2736亩,而“走读淮河”项目旅游设施建设用地(含水面)约3300亩(其余千余亩是“居住区”面积)。

  据官方统计数据,全市人口982万人,2012年GDP为5547亿元;淮滨则是人口65万的小县,还是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国家级贫困县,2012年GDP为103亿元。

  造如此大湖,只有引资。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以淮滨县之财力,甚至连座桥都“造不起”。据新华社报道,2003年,淮滨县与邻县安徽省阜南县联合修建方集洪河大桥,至2012年,淮滨县段的桥体仍未修建。面对媒体质疑,淮滨县政府负责官员答复曰:“任务重”、“缺少资金”。

  据《信阳日报》报道,2012年9月,“走读淮河”项目规划设计评审会召开,12月9日,淮滨县政府与河南信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房置业”——记者注)签订《开发合作框架协议》,淮滨县政府委托信房置业投“走读淮河”项目开发建设,建设总工期为两年,信房置业首批出资两亿元人民币,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

  而政府主导的征地工作,早在2012年年初就开始启动。据城关镇任堰村、台头乡韩营村村民介绍,2012年秋季,“走读淮河”项目所属三个乡镇七个行政村的土地补偿款,已打到农民的银行卡上。

  韩大海告诉记者,乡亲们拒绝接受银行卡,因为卡不是自己办的,卡里的钱,也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只想保护自己的耕地。

  首挖湖者离奇死亡,“严厉打击”变成现实

  在淮滨县政府毁耕占地与农民们保耕保地的不对称博弈中,大湖开挖了。而包工头李名的离奇死亡,则为围绕大湖的复杂利益角逐,添加了一抹血色。

  2012年6月初,就在旅游局与淮滨县天宇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天宇公司——记者注)签订正式合同前两个月,家住淮滨县城的李名已接受了天宇公司法人代表刘淮的口头委托,开始挖湖。

  据李名的妻子阎少勤介绍,在“试挖”阶段,都是在前楼村的耕地上开挖,由于刘淮及其兄弟刘滨都是本村人,做了工作,当地村民没有阻挠。而进入2012年10月中旬,“走读淮河”项目开始正式施工。李名又重新调来车辆,当他准备开挖城关镇任堰村的耕地时,遭遇当地村民的阻拦。

  “村民聚在一起,不让我们放线(指工程测量),我们也没办法,工程只能停下来。”阎少勤告诉本报记者。

  进入11月,李名与刘滨(刘淮弟弟)发生争执。据阎少勤称,刘滨想把工程转给一名自己的“手下”,不让李名继续干了。11月3日,李名被发现死在了刘滨家门口,上半身中了5刀。但经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后,淮滨县公安局却认定李名是“自杀”。

  挖湖者于无力再挖的时候死去,给整个工程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李名身上的刀伤,仿佛预示着暴力的开始。

  今年3月29日上午,就在李名的挖掘机停下的地方,第3标段与第4标段的接合部,城关镇任堰村与台头乡韩营村的土地来了新的挖湖者。任堰村的十多名村民,像去年10月一样聚在一起,阻挡施工,但却遭遇了与上次截然不同的结局。

  现场目击者提供的长达10分钟的视频显示:村民与上百名身着警服的、有组织的人员发生推搡,至少五六名村民被打伤。

  “刚开始时老年人在地头儿,不让他们推地,他们4个人一组把老年人架走,有年轻的敢上来,他们就成群结队的围住,打。”一位目击村民告诉记者。

  任堰村的李世友被打断了两根肋骨,目前还在洛阳住院治疗,李世友的弟弟赶过来劝架,鼻梁被打损伤。韩营村人陈培海当时也在现场,他50多岁的的嫂子刘华英腰部被打伤。当天,淮滨警方还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拘留了数名村民。

  在一份当地政府《致“走读淮河”项目区农民朋友的公开信》中,有这样的句子:“对于个别执迷不悟,违法阻挠项目建设的人,我们将坚决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农民是否只有“个别执迷不悟”且不说,如今,至少“严厉打击”变成了现实。

  耕地被征的村民之一陈培海告诉本报记者,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就把储有土地补偿款的银行卡发给村民,每亩36529元。村民普遍担心,这些钱难以保证耕地被征收之前的生活质量。

  陈培海家三口人,这次被征了1.2亩土地,仅余下1.6亩。“征地又不是为了建厂,建厂了,我们还能去干活。”陈培海说。

  河南省国土部门的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3.6万元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国家的政策标准。但实际上,这个标准距离失地农民的需求相差甚远。

  淮滨县“走读淮河”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指挥长鲁泽建也向媒体承认,这些补偿款,的确不多,但淮滨是国家贫困县,经济实力支持不了失地农民的要求。

  任堰村一位老大娘告诉记者,她曾经当面拒绝了村干部的补偿款,并且愤怒地表示:“就这点儿钱,让我的子孙后代怎么活?”

  夺地的过程,并不体面。躺在病床上的刘华英已经记不清当初打她的人是谁,只记得当时场面很大,一两百名村民保护自己的耕地,竟然来了更多穿制服的人,年老的村民被抬起来往外扔,年青的村民谁上前谁挨打。

  截至4月17日记者发稿,刘华英的儿子陈伟波告诉记者,他母亲还没出院。4月10日中午,记者在淮滨第二人民医院见到刘华英时,她已经在医院躺了十余天,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来探望过。她说自己头很疼,“我不想死……人不该死,老天要救。”刘华英紧紧握住记者的手不愿松开,红肿的眼睛欲哭无泪。

  五千亩土地怎么批下来的?

  开挖占地五千亩的大湖,农民保持耕地,却遭到围殴的视频被群众上传到网上之后,淮滨县并没有作出公开回应。当地媒体也保持了沉默。4月4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节目,报道了这则民生新闻。

  数千亩耕地怎么能说征就征,淮滨县是怎么报批的呢?

  淮滨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走读淮河项目所占用的近5000亩土地,是由河南省政府分次批准的,有省政府的批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报道却对此提出了质疑:同样用途的近5000亩连片土地,征收为“走读淮河”项目的建设用地,却被分批分次报批,这是否有“化整为零”、规避审批级别的嫌疑?

  一篇署名“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邱海昌”的网文,详细解释了这一问题:“据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的批地权一次不能超过35公顷(即35×15=525),超过525亩的占地就要上报国务院批。要使4995亩非法圈地转为‘合法’,且不让国务院批,就必须瞒天过海,将其分为至少10块,每块都不超过525亩,分10次上报省政府审 批,这就叫‘分批次批’。”

  该文指出,“而淮滨县一年的用地指标才多少呢?据笔者以本县的年用地指标做参考估计,65万人口的淮滨县一年的用地指标不会超过600亩,而4995亩的一个项目,就几乎用去了该县9年的指标。如此大手笔,大魄力,假若没有政府的配合,如何能批得下来?”当然,“光批下来,还不行,还要从农民手里夺走土地”。

  然而,记者查询国土资源部网站发现,淮滨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里,“走读淮河”项目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挂牌出让的土地面积只有645383平方米,不到1000亩。

  记者联系淮滨县一位主要领导,就该县“走读淮河”项目报批用地与实际征用土地之间存在巨大差距提出质疑,对方并未正面回应。

[作者:段红彪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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