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诺变成空
鉴于乡政府书面通知具备了开工的所有条件,所有手续都已办齐,宋春红立马开工建设了起来。然而到了2007年的10月31日,河南省淮滨县建设局一份编号为(2007年)淮停字第017号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给了宋春红当头一棒。
责令停工、听候处理的理由是宋春红他们所建的房地产项目未办理规划、准建、招投标、监督、监理等手续,违反了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
宋春红一下子蒙了,自己已经投资了上千万,乡政府也书面通知说已经办齐了各种手续具备了开工条件,甚至还催促开工,现在怎么又没了手续,被责令停工呢?
“我就急了,立马找到了乡里,乡里说,那块地已经完成了‘招拍挂’手续,你们没有交清土地出让金,政府怎么给你办理用地手续?问题出在你们合伙人身上,你去找他们吧。”宋春红得来的答复更让他感觉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当初的合作协议很明确,政府出地,我出钱,利润对半分成,不存在招拍挂这道程序,现在怎么又出现了招拍挂,还有什么没交清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还有就是,就算需要招拍挂,早干什么去了?现在工程都建了一半了,这才想起来招拍挂,而且整个招拍挂过程,我作为出资的乙方,对整个事情竟然毫不知情。我当时就感觉完了,我掉进政府给我挖的陷阱里了。”宋春红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宋春红递给了记者一份招拍挂的授权委托书,他说,问题就出在这份委托书上。
记者看到,这份委托书的签订时间是2007年7月24日,委托方即甲方是王家岗乡人民政府、王家岗乡投资商赵玉春和固始县投资商宋春红,而受委托方的乙方则是一个名叫王伍的人。委托理由是“由于甲方近期事务太忙和其他特殊原因,所以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字出面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证、准建证等一切开发手续和证件。”上面还有赵玉春、宋春红以及王伍的签名。
宋春红说,他对整个事情毫不知情,这份委托书是什么时候签订的他也不知道,这纯粹是政府牵头给他设的一个“局”。“王伍是谁我不认识,就是再傻,我也不会把自己好几百万的投资委托我不认识的一个人去办理吧;还有,我是个文盲,就会写我自己的名字,写得歪七扭八只有我才认识,这上面的签字非常工整,是别人冒充的。”
从字面上,记者看到,这份委托书上面“宋春红”的字样和此前所有宋春红的字样完全不同,很明显,不是一个人的笔迹。
“背着我,2007年的8月6日,王伍拿着这份委托书,参加了我已经开工建了一半的那片‘新农村’土地的招拍挂。9月29日,通过淮滨县国土局,王伍以357万的价格拍成了,那片土地成他的了,但是他只缴纳了100万元的保证金,剩余的土地出让金一分也没缴纳,土地手续也一直没有办理。”宋春红告诉记者。
在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基本农田上建房子,肯定违法,于是就发生了淮滨县建设局下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事情。
千万投资被“套牢”
鉴于是在基本农田上开工建设房屋,毁坏了大量耕地,造成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大量流失的后果,很快,代表王家岗乡人民政府和宋春红签订联合开发和利益分成合同的乡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王亚平以及乡国土所所长吴勇、淮滨县国土局农监队队长王力、农监队组长董世杰四人被淮滨县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公诉并被取保候审。
检察院在办理王亚平等玩忽职守案件时调查得知,王家岗村“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真正投资人是宋春红,于是责令宋春红通过检察机关向国库补交了王伍剩余的涉案土地出让金240万元。检察机关同时还向淮滨县国土局发出司法公函,建议国土局依法为宋春红办理土地使用等手续。
宋春红说,虽然当初合同约定土地的问题是乡政府办理,自己只需投资建设,但是现在已经建了一半没法撤资了,为了挽救此前的投入,再加上是检察院的责令,所以他不得不自认倒霉补交了24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至此,宋春红已经在王家岗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上投下了1000多万,这些钱有他此前当包工头挣下的,也有向朋友甚至向高利贷借来的。
宋春红还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就在他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项目所在地王家岗村村主任王成东开始私自出售宋春红建了一半的房屋了,同时卖房子的还有那个具体代表王家岗乡政府和宋春红签订合同的赵玉春。房款也被他们和政府的人私分了,装到了个人腰包。
事后调查,宋春红这才得知,王成东是赵玉春的大舅哥,赵玉春压根儿就不是王家岗乡的人,户籍在珠海,而那个接受“委托”代表宋春红参与土地招拍挂篡取了项目的王伍是淮滨县交通局运管所的副所长。
“王伍和王成东两人关系极为密切,王成东在当地号称‘小诸葛’,王伍在前冲锋陷阵,王成东在背后出谋划策。因为当了好多年村主任了,社会关系极为强硬,王成东整天对外声称,在王家岗乡,谁是党委书记,谁是乡长,他说了算,他说让谁上谁就上,他说让谁下谁就下!”尽管是在一个没人知道的房间里接受采访,但说这话的时候,宋春红仍然非常警惕。
宋春红的警觉不无道理,2012年10月25日,王伍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等罪行被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4年,一同被判刑的共有26人,仅运管所就判了12人,案件一度轰动全国。
事已至此,该抓的抓了,该判的判了,土地出让金也上缴国库了,宋春红此时也该坐拥项目了吧,但问题还远远没有结束。
“现在淮滨县国土局不给我办用地手续,理由是我把钱交给检察院了,没交给国土局。我就不明白了,检察院让我交给他们,我能不交?都是上缴国库,还有什么不一样吗?”宋春红不解地问记者。
宋春红说,另一个问题也很棘手,“我那是新农村建设的房子,新农村,只能卖给本村的村民,那是算宅基地的,但是王成东和赵玉春两个人可不管是谁,只要给钱就卖,外村人也卖了很多,有的一家还买了两套,你说这还叫新农村建设?现在赵玉春还跑了,找不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