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首个地方版“国五条”细则正式落地。广东省细则要求广州、深圳两地需于3月底前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并明确指出,至2013年底广东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含顺德区)完成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并未对限价目标、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如何操作等焦点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随着广东省政府“国五条”细则的发布,多地可能从本周起陆续发布调控细则。网民认为,“国五条”的一些条款是否能起到作用,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而且,房地产市场调控最终要从增加土地供应、弱化土地财政功能等方面入手。
广东版细则太“粗”
对于广东率先落地“国五条”细则,网民表示支持,称这给其他地方政府尽快落实该细则作了表率。
不过,有不少网民抱怨广东版的细则太过“粗”了。网民“狸猫”说,在限购方面,细则指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而目前广东执行限购的城市正是这4个城市,这意味着限购令仅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收紧。
而且,网民也注意到,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20%个税,这份细则中并未明确提及。
网民“向下看”说,20%个税是此次“国五条”落实当中最受百姓瞩目的事项,这一条款如何落实并实施,是众多刚需族拭目以待的、事关“荷包”的大事。对他们来说,无论是全款征税还是差额征税,最后买单的都会是这一族,而他们中的大多数恰恰是倾尽毕生心血来买一套房的人。不能让20%个税成为加重购房自住者的一座大山。
对于正在一些地方逐步推进的房产税试点,细则也未明确提及。网民“山风”说,房产税试点没能在细则中提上议事日程,说明该项税收推广之不易,也说明对存量房的有效监管阻碍甚多。
“国五条”作用有待观察
临近3月底,各地有关“国五条”的细则呼之欲出。不过网民指出,“国五条”的一些条款能否起到抑房价的政策制定初衷还有待观察,并认为“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与落实考验各地政府的执行力。
以征收20%个税为例,网民“我是风”说,最近我在看房,虽然这里的地方细则还没落地,但我发现中介公司已将手中的部分房源划分成了“无税房”和“有税房”,且这种划分是建立在对20%个税进行差额征收基础上的。不过,我这里的房子一般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居多,这几年房价疯涨,使得全额与差额的金额相差不多,即使是差价按20%征税,也是一笔不菲的金额。
网民“我是风”进一步说,即使“无税房”被“单拎”了出来,但我发现这类房的单价往往比条件相仿的“有税房”要高,当我将这一疑问向中介提出时,中介人员也支吾着默许了我的“发现成果”。也就是说,现在有一个趋势,“无税房”房价正向“有税房”纳税后的房价靠拢。依据现在的供求关系,卖方市场十分坚挺,因此20%的个税往往由买房人承担,这实际上助推了房价的上涨。
再如二套房首付问题,有网民认为,既然国家鼓励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一个家庭想拥有第二套房的诉求很正常,因此对二套房的首付款政策应差别对待。
多管齐下控楼市
网民认为,房地产调控不应将降房价作为核心任务,而应从增加土地供应、征收房产税、弱化土地财政功能等方面入手。
网民“李骁”说,从调控和经济原理的角度看,价格只是外在表现,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形成中国 房 价 连 年 快 速 上 涨 的 内 在 机制,着力于治理内在矛盾才有望使得高房价问题得到真正缓解和解决。造成中国房价连年快速上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必须综合梳理制度创新、标本兼治才可以。
对于土地财政问题,网民“刘春龙”说,政府只有从这个利益链中拔出来,才有理清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思路的可能。
网民“随缘”说,增加土地供应亦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题中应有之义。完善该政策的抓手是对土 地 一 级 市 场 和 二 级 市 场 的 统筹,以及土地出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在多数网民看来,适时适度征收房产税也很重要。网民“啼曾”说,从保有环节入手征收房产税更有助于调节住房市场供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记者 于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