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直销网报道,大连易健之前频频爆出涉传,之后又“烟台坑害果农”事件,最近有知情者透露易健又非法集资,鼓吹准备上市。
至于是否是传销,这个需要工商执法部门来判断,这里仅仅把易健的经营模式和加盟资格、利益回报列出来,下结论定性是执法部门的职责,这里先暂且称其“涉传”吧?
易健的经营模式:
首先得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然后需要办理一张易健的全民健身卡,办理这张全民健身卡需要在易健累计或是一次性消费1.5万元。与此同时,还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一张银行的储蓄卡。今后每年至少在公司消费一次(为保留EP的资格),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张全民健身卡不可以转让,以后在销售的过程中所得到的利润,公司就统一打到之前提供的银行卡里。
有了这个EP的身份,就可以向别人销售易健的产品了。这个时候所拥有的权利的第一项就是折扣权,即公司的产品你可以7折的价位拿到货,也就是说相当于销售时可以获得30%的利润。当累计销售1000元的时候,会同时获得公司赠送的3D动态网站一年的使用权,价值1800元/年。
如果成为EP后,二次进货额度达到6万元,那么就可以直接从EP升级为EPC,也就是说不再是单纯的消费者而是继而获得了经营权。这个时候,只要拿着三证:工商营业许可、税务登记以及卫生许可,便可以申请成立社区健康屋也叫健康服务站。成立服务站后,将拥有两项权利,一是可以6折拿货,另外就是可以服务自己下面发展的EP。
成为EP后以7折拿6万元的货,即可以省去1.8万元,再发展4个EP加到一起的销售额就是6万元。
加盟后的收益和投入程度是有很大关系的。易健的加盟不是像加盟麦当劳,必胜客,投资就有收益。要求加盟商不断发展下线,使加盟商数量扩大,每个加盟商的销售额扩大,企业挣钱多大家收益就好,发展人多的收益更多。(从加盟商的激励可以看得很明显,招募奖励:招一个,奖励3500,招第二个奖励4000,招第三个奖励3500,招第四个奖励4000。一个月招募达三个,一次性奖励业绩分享:开辟新市场,全球业绩的5%和8%。创业基金激励:开辟的市场有成绩达到一定指标,一次性奖励最高8万。这里怎么看怎么像“拉人头”发展下线,瓜分下线交到公司的钱,而且分钱的比例不低。
收益包括:一,直接分红。即所负责EP每次消费额的10%为直接分红。二,月度分红。假如旗下所管理的三块EP市场的销售额每个月增加分别为A、5%,B、8%,C、8%,即可得到公司奖励的月度分红。三、季度分红。假如旗下所管理的三块EP市场销售额分别达到A、4万元,B、5万元,C、6万元,即可得到公司奖励1万元现金,当场兑现。四,年度分红。三块市场的销售额度均达到8万元以上的销售额度,那么公司年底将奖励价值约20万元的豪华轿车一部。
最近本站发布了《负面缠身问题多 大连易健申牌前景不明www.zhixiaowang.com/htm/2012/12/45808.html》一文经《中国经济网》等多家媒体转载之后,一自称是大连易健管理人员的读者联系本站,告诉笔者说大连易健今年开始启动所谓“上市计划”。对这个计划,该网友自己也认为不靠谱,有圈钱的嫌疑。
上市募资政策是:每个经销商可以购买所谓的CB积分,叫做可转股债券,多的投入有几十万的。承诺十八个月上市,如不能上市按照年利率12%计算,上市获利3--5倍(不保证)。收款方是大连易健广告策划公司,开户行是“中国民生银行大连星海支行”。虽然是一纸漏洞百出的非法合同,但是已经收了上亿元的资金。有些经销商为了最大限度获利,借高利贷买这个积分。CB协议在全国市场大规模签署,一式两份。
提前购买CB合同
写到这里,笔者为那些投资几十万买易健CB积分的经销商担忧起来,更为那些借高利贷买CB积分的经销商捏把汗。因为这样的案例之前太多了,假如上市不成功,这些投资人的资金根本不可能全额拿回来,更不要说12%的年利率回报了。而且如果易健被定性为“非法传销”的话,“两高”有司法解释,传销案件涉案资金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所有涉案资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再则说,就算最后真的上市成功(虽然这种可能性没有,但是姑且假设),股票破发的可能也非常大,而且公司没有直销许可证,股价没有业绩支撑,也不大可能上涨。再说了,你们投资几十万连合同都没有,收款又是易健(大连)广告策划有限公司,你们到时候想要钱也只能去找易健广告策划公司。你们自己想想,是这样的么?到时候广告公司破产或者注销,你们找谁?没有凭据执法部门也帮不了你们!
希望看到此文的易健经销商自己多思考,特别是借高利贷买易健CB积分的经销商。如果早点退款,或许可以拿回你们的钱。如果有关系,可以去查一下看看这个“民生银行”的帐户,看看还有多少资金没有被转移。公司承诺十八个月上市,你们交钱到现在多久了?上市进程怎么样了?我们看到太多这样的案例了,如“太平洋官方直购网”、“ABCD农业投资计划”、“大连富饶”等等。
贪婪的人们该醒醒了,你们只看到给你们承诺的“利”,而骗子却盯着你们的“本”!(作者: 胡鸣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