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有23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23个省市中有北京、四川、江西、陕西、深圳等地,据统计显示,在调整后省市中,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深圳——1500元,北京是1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依然是北京——14元。
展望2013年,人社部表示,将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北京、浙江、陕西这3个省市已经确定了自2013年1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1400元,增加140元,增幅为11.1%。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涨到1470元,涨幅达12.2%。
据了解,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也曾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近日表示,明年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记者李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