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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审判。
广州车管所原所长李斌:
受贿340万 判监11年
2008年至2012年3月,李斌在担任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车管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市人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禾检测站”)的日常经营和违规使用旧检测系统提供帮助,先后24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洪(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共计340万元和“六能养生屋”1套。今年5月29日,李斌主动向广州市公安局纪委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并上交了全部赃款赃物。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的赃款人民币294.81万元、斯巴鲁小汽车一辆、劳力士手表一块、赃物“六能养生屋”折合现金人民币2.5万元予以没收。
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副局长 谢左章:
受贿80万 判监6年
2004年下半年,谢左章利用分管营林、规划等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广东恒某环保公司负责人潘某开贿送的现金10万元,后在恒某公司申请苗木种植补贴款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协助该公司取得苗木种植补贴款。
2004年至2006年期间,谢左章在提拔林场干部过程中,收受原增城林场副场长叶宜金及个体包工头江某南(均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30万元。在林场工程发包过程中,收受江某南先后贿送的现金共10万元。2008年3月至6月期间,谢左章在项目发包及施工过程中为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另案处理)分两次贿送的现金共计30万元。今年7月24日,谢左章投案自首,退出赃款80万元。
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谢左章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退缴的赃款8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