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一条“厦门城管职权范围将扩大,停水停电成执法手段”的消息引发吐槽不断,有网友质疑其合理性,也有人认为其有悖上位法。为此,记者来到厦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采访相关人士,回应质疑。
【解说】网上所传是否属实,记者在执法局内看到,一本由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法制局今年9月份联合印发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到,对在建的违法建筑物,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查封现场、扣押施工工具和强制拆除,并可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不予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该法规于今年8月30日经当地人大常委会通过。